一、依法执业要求
1、医院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悬挂在执业场所明显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依法执业公示台(醒目处)。
2、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专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在非注册执业地点执业和超范围执业。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独立从事诊疗活动。护士及其他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应专业证书。
3、诊疗活动规范。门诊日志、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符合标准要求。
4、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二、医疗广告要求
1、无非法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在报纸刊登、广播和电视播放医疗广告。
2、无虚假医疗广告。不得随意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内容在报纸刊登、广播和电视播放虚假医疗广告,院内自身控制地带不得设置虚假非法宣传栏、医疗广告牌、标语等。
3、无非法互联网信息宣传。未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不得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三、免疫接种门诊:
各类制度上墙公示,流程规范。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表,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价格表,家长预防接种须知,安全接种制度,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四、院容院貌:
环境卫生整洁,车位划线清晰,车辆摆放规整,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院内绿化带清洁,无垃圾。场所垃圾收集器内要套袋,密闭,配置齐全。
五、病媒生物防治:
院内有适量带盖的垃圾收容器,垃圾收容器摆放整齐,一组不超过3个,垃圾无外溢。院内有灭鼠的毒饵站,毒饵站内径为7cm,每20m—30m安放1个,安放在隐蔽的地方,要选在鼠洞边、下水道口附近、墙角、墙边等老鼠经常爬过的鼠道上,院内公厕外安放2个,垃圾收容器周围安放2个。毒饵站有编号和危险警示,定期投放毒饵,及时做好记录,每月1次,每次30g,每1—2天检查1次,及时补充。院内无积水,大厅无苍蝇,出入口有防蝇帘或风幕机。食堂安装纱门、纱窗有灭蝇设施,下水道口安装防鼠网,孔径不超过6mm,食堂库房安装挡鼠板,高60cm。
六、健康教育:
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摆放在导医台或候诊区,电子屏幕和电视要播放健康教育知识或创城有关内容,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科学,主题针对性强,更新及时,内容涉及传染病防控、控烟、健康生活方式等,每2个月1期,要有期数、健康山东标志及主办单位落款。综合医院不少于4个,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个。
七、控烟工作:
在入口处、候诊厅、走廊、厕所、楼梯等五类区域都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禁烟标示不小于20cm×40cm,设置室外吸烟区,吸烟区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无单位员工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佩戴醒目的红袖章或禁烟劝阻员胸牌,有人吸烟时有人劝阻,有相关健康传播材料,机构内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在综合医院及有关的专科医院相应科室设有戒烟门诊。
八、预检分诊点:
各级各类医院均应设置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要设置规范,标示明显。与导医台相对分离,有症状提示图,值班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有引导标示。分诊点配有体温计、口罩、手消毒剂、登记簿。
九、发热及肠道门诊设置:
单独设置,相对隔离,标示明显,单独通道,病人医生通道分开,分别配备留观室,厕所,另设治疗室一间,有人员值守。综合医院均应设置发热和肠道门诊。
十、医疗废弃物贮存和处理:
医疗废弃物应交有资质的机构回收,有收集处置协议。收集处置登记内容完整(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转移联单完整(至少保存三年),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包括在非贮存地点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应实施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各科室要在适当位置放置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医疗废物容器。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及时做好消毒记录。
十一、污水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遵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医院应建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不设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造污水消毒池,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装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被病原菌、病毒污染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污水消毒工艺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的消毒剂安全有效,消毒剂使用剂量及频次要做好记录。医疗卫生机构含有放射性、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