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派出所行拘一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人 | ||||||||||||||||||||||||
2021-08-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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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是方城镇开展“打违治乱”的决战决胜期,全镇上下强力攻坚,狠抓方城污染整治、安全生产等,但仍有个别业主出于利益驱使,无视环保法律威严铤而走险,污染环境。对此,方城派出所靠前一步,主动作为,重拳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高扬利剑守卫一方净土。 方城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人,有力打击震慑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方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方城镇诸满村一河道附近的农田内有人私自排泄污染废水。接报后,方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正在私自倾倒污染废水的违法行为人刘某(男,费县薛庄镇人)当场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后经临沂市环保局兰山分局勘验,刘某倾倒的污染废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经审查,违法行为人如实供述了其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事实。后方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务必守法经营、依法排污,切勿心存侥幸,偷排废水或不正常运行废水设施,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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