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一盔”汪沟在行动 | ||||||||||||||||||||||||
2021-08-26 点击数: | ||||||||||||||||||||||||
|
||||||||||||||||||||||||
|
||||||||||||||||||||||||
近期,汪沟镇加强交通执法管理,深化宣传教育推广,对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劝导。8月26日,汪沟镇交通管理服务站、汪沟交警中队在辖区主要路口现场推广“一盔一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镇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交警和交通劝导员在路口和主要路段,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劝导,向他们宣传“一盔一带”知识,要求他们立即改正不戴头盔的违规行为,通过解释法律法规、讲述典型案例,分析利害关系等多种方式,对未带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为及时消除隐患,群众只需要进行网上登记就可以现场借用公益头盔,在方便群众的的同时,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了群众的驾乘防护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盔一带”我践行,规范戴系保安全。“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自觉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汽车应系好安全带,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应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党员干部”走在前,身体力行做示范。各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校园)应将“一盔一带”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围,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应带头遵法守规,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文明交通”记心间,齐抓共管保平安。交警部门将加大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汽车不依规使用安全带行为的查纠劝导力度。全社会都应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宣传倡导,形成文明合力,守护出行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养成“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