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数据局积极做好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和评审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工作 | ||||||||||||||||||||||||
2021-09-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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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上午,市大数据局召开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会议,会议详细解读了《山东省大数据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同时对2021年大数据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大数据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视频方式收看会议。 会议结束后,区大数据局立即对接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转发上级文件,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关于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相关问题的解答》,进行答疑解惑。为了增强宣传力度,区大数据局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微博等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全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大数据系统研发、分析应用等大数据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到大数据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中来,营造出有利于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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