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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供销社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01-2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xhzs/2023-000000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  2023-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供销社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gxhzs/2023-0000007
发布机构: 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1-2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区供销社党组在党的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建设3个方面存在的66个具体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鲜明的态度、坚决的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区供销社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监事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并专门设立了综合协调、整改落实、监督问责3个工作组,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0月16日、11月24日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2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整改意见具体落实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区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社有企业)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经多次修改完善,汇总形成了《兰山区供销社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方案》,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3大类17个问题,细化为66个具体问题,梳理制定134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社有企业),确定了完成时限。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由区供销社党组书记韩庆明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社有企业)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强化督查调度,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进调度督导、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坚持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分析研判问题,督促牵头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社有企业)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或基本整改完成的问题有61个;已经取得明显进展,由于破产程序和供销社综合改革,或工作周期较长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有5个。在推动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已新建、修订完善规章制度9项。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运用。聚焦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把握规律、分类施策,对需要即知即改的问题,立说立行推进整改,认真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加快建章立制,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对需要集中攻坚解决的问题,整合工作力量集中攻坚,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需要长期推进解决的问题,注重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注重把巡察整改与党建、业务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衔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变形走样,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问题1学习新思想被动敷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拖沓,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进度滞后于区委要求。

整改情况:①切实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区供销社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兰山区供销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方案》《兰山区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兰山区供销社日常学习制度》,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必读教材,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体学习、党小组专题学习、研讨交流、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及时跟进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②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适应信息传播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公众号和微信群推送等,不断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借助开放兼容的“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学时”的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及时在线学习有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课程,并定期调度学习情况,推动自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③强化督导考核。把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党建活动、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科室、个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对不按要求参加学习、不报送学习体会或交流材料等问题,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及时统计通报干部学习网学时情况,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问题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方针政策不到位。2015年12月全国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会议部署以来,区供销社分别按照要求学习了中央和省、市精神各一次,但推进综合改革进度滞缓,服务“三农”方面无任何实质性举措,基层供销社守摊子思想严重,全区9家基层供销社中,仅有汪沟、半程供销社有能力进行项目开发;义堂、大岭、方城3家供销社仅靠出租、出售国有资产维持生计,无其他发展项目;李官、竹园、新桥、俄庄等4家基层社基本无任何收入。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②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对社有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社有资产整合运作,拓展发展空间,为综合改革奠定坚实基础。③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工作的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全国供销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要求,切实把全社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上来,积极探索为农服务新途径,推进供销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该问题正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推进。④对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相对较慢的基层社,激发干部职工活力,加大招引力度,积极和涉农部门、所在党委政府对接,盘活土地等社有资产,促进基层社发展。对基础相对较好基层社的项目开发,下一步区社将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规划要求,参与谋划,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盘活社有资产,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问题3参与主题教育走过场。2016年1月,区供销社“三严三实”党建述职报告会中,整个会议记录只有三句话;2019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表全社仅有5份,科级干部撰写的调研报告“养分”不足,多为向上级要编制、要资金,自身解决问题少,且下属两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言稿雷同。

整改情况:①自2018年开始已经安排专门的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了会议记录内容和形式。②2020年10月29日,成立兰山区供销社党建及意识形态指导组7个,分工负责所分管基层社、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下一步,将根据党建指导组工作分工,加大对下属企业党支部的督导检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水平。

问题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高。2018、2019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以来未开展过该项工作。

整改情况:①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印发《区供销社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区供销社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和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②定期分析研判。结合《区供销社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10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2020年12月18日召开12月份区社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③扎实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密切与市、区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新闻线索。2020年度在《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刊发稿件6篇,“学习强国”山东平台刊发稿件1篇,其他市区媒体刊发稿件27篇,有力地宣传了供销工作。

2.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任务不力对民生领域工作重视不足。

问题5担当作为意识不足,推进企业破产工作缓慢。区供销社现有4家企业仍处于破产未终结状态,平均已达14年。其中,自2003年6月俄庄供销社进入破产程序以来,至今未拖清底子;2005年8月,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裁定,至今未完成债务债权清算;2007年5月,临沂市商务总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裁定,至今未完成对职工的补偿清算;2009年9月,临沂市供销社工业品总公司第一次申请破产,法院至今未裁定破产,期间被河东区法院拍卖4处资产共计3.15亿元,至今未结算,其14个下属企业底子至今未托清,资产管理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①对俄庄供销社资产、负债、退休职工遗属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摸底,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托清底子,部分问题正在推进落实。②因土产棉麻公司李官棉花加工厂厂区、仓库等被政府规划建设金升有色金属城项目,现在,该处已经建设了金属城综合楼,但土地未进行招拍挂,地上物补偿一直未兑现,该公司破产清算约需资金5000万元,如果土地收益不能够返还公司,无法满足公司破产清算资金需求。目前,正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金升集团进行对接,全面理清土地状况,保证破产财产保值增值,保障职工利益不受损失,为清算打好基础。③按照破产程序,加快商务公司破产清算步伐。下一步,区供销社作为破产管理人,将按破产清算步骤应法院合议庭召开债权人会议,积极配合法院合议庭的工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做好各项准备,推进破产清算终结工作。④工业品公司于2009年9月兰山法院第一次受理破产,后被叫停。2009年11月正式受理破产,在两次受理期间,河东区人民法院委托临沂拍卖行拍卖临沂瑞生供水有限公司。自2018年以来,工业品破产管理人就积极协调兰山区人民法院与河东区人民法院、河东工商行、临沂拍卖行进行对接,核实3.15亿元拍卖款的来款去向,下一步将落实清楚后积极做好结算手续。同时积极协调原工业品下属14家企业负责人,托清14家下属企业2001年8月以前人员数量,为破产裁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问题6落实社会保障工作失职失责。截止巡察,区供销社有9项对职工应付款共计196.74万元至今未拨付,并违反政策要求,挪用于机关各项支出,侵害了职工切身利益。其中,截留社区遗属生活费69.39万元、困难职工救济款46.36万元、个人社区一次性救助金60.62万元、应退企业人员社区管理费9.36万元、失业退役军人生活费7.48万元、军转干解困款4.08万元、大岭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3.2万元、病故人员增资2.53万元、个人养老金6464.6元。

整改情况:区供销社9项对职工应付款196.74万元,其中社区遗属生活费69.39万元,困难职工救济款46.36万元,社区一次性救助金60.62万元,企业人员社区管理费9.36万元、失业退役军人生活费7.48万元、军转干解困款4.08万元、大岭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3.2万元、病故人员增资2.53万元、个人养老金6464.6元。以上款项属于2007年12月以前的结转余额。下一步,我们根据账务实际,仔细查找落实以上费用尚未拨付或拨付不到位的原因,逐一分析,依据相关政策,抓好落实。

3服务基层工作职责弱化,核心业务开展失职缺位。

问题7基层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梗阻、作废率高。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收到上级“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专项资金共13笔合计462万元,截止巡察,仅有1个专项资金项目仍在运营,其他所有项目均被撤销或失败。其中,有8笔专项资金因项目未实施或违规操作被财政收回统筹或主动退回财政,另有3个项目因入不敷出而关闭。

整改情况:①认真组织,加强政策业务学习,进一步调整兰山区供销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推荐制度,制定完善了《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兰山区供销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遵章执行。②立足区供销社实际,因地制宜,与涉农单位积极对接;加快基层社发展,理顺各项关系,提高专项资金利用率。③加强对项目后期使用过程中的跟踪监管,确保项目顺利运行。

问题8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2014年至2015年,区供销社以下属临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申报“供销社苗木栽植示范基地”项目,实际该项目属于借用临沂市锦绣蓝山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冒名申报,50万元专项资金到账后,直接拨付给该公司,后期无任何回应,资金“打水漂”。

整改情况:①经查,2014年12月16日,2014年省级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50万元自区财政局拨付至区供销社。2015年2月12日,该项资金自区供销社转至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区供销社召开两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该项资金的使用问题。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用于与区园林办合作的苗圃建设。2015年10月20日该项资金自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转至区园林办所属的临沂锦绣蓝山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②调整兰山区供销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推荐制度,制定完善了《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兰山区供销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切实提高专项资金利用率,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作用。

4.政治责任感不强,“三大攻坚战”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9落实区委区政府“六保”、“三促”工作任务不担当、不作为。疫情发生以来,有着上万名系统职工的区供销社仅召开过一次简单的网络会议,重视程度较低;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展过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仅有半程供销社自行对商户减免500元租金,区供销社未发动下属企业和基层社响应国家号召对承租国有资产的业主减免房租,巡察组走访时职工和商户反映比较强烈。

整改情况:①围绕“六保”“三促”扎实落地,发挥供销社经营优势,采取淡储旺供、内部调剂等方式平抑价格,稳定市场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加大农资调配供应力度,确保市场稳定。2020年完成化肥销售147.1万吨。②积极发动各基层社、社有企业等多方力量,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先后选派5名机关干部参与城区全领域闭环式疫情防控工作,选派2名同志参加商贸物流企业疫情防控“四进攻坚”工作,选派1名同志参与疫情防控市县联合工作组,系统上下形成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参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良好局面。③全力以赴,打好保供应稳物价“攻坚战”。积极发挥供销社渠道优势,鼓励和支持社有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对接,加强物资供应、调拨和储备,全力保障市民“菜篮子”。坚决稳定物价,督促社有商贸流通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树立供销社企业良好社会形象。④下发《兰山区供销社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加强防控责任落实、加强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营业场所管理、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等多个方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供销社系统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⑤目前全区供销系统下属企业50家,现有职工9028人,其中离退人员4971人、在职人员3518人、退役安置539人。解决供销社职工养老、医疗、社保等问题,约需要1.8亿元,在如此困难情况下,方城供销社按照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的精神,根据自身实际和租户实际经营状况,经协商后研究于11月份为租户减免租金3000元。工业品公司破产管理人经请示各级法院合议庭,对金鹰花园沿街商铺通过延期一个月合同和不增长租赁费等形式落实国家防疫号召。

问题10执行脱贫攻坚任务行动迟缓、监管不力。2017年4月市供销社拨付专项资金47万用于兰山区供销扶贫,直到2019年确定由李官供销社购买农机,扶贫资金滞留账户长达2年,购买后一租了之,甚至出现2台农机被承租方扣留的问题,扶贫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①区社按照省市供销社统一要求,2018年使用专项资金购买农机并进行了租赁,所产生的效益全部用于帮扶贫困户。截至目前,根据与李官扶贫办达成的协议,帮扶贫困户20户35人,发放3次扶贫金11.4万余元,同时春节、中秋节多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资。②在巡查期间已将被扣留的2台农机追回。③加强监管,强化帮扶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扶贫任务。

问题11违规向下属企业列支第一书记帮扶款及其他费用共15.18万元。其中,通过区供销社下属企业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列支5万元用于此村村级基础设施改造,列支4.28万元进行道路绿化,另有报销第一书记交通费等各类费用共计5.9万元。

整改情况:①因前期财政未拨付用于第一书记的专项款,最近两年帮扶款都由财政直接拨付。②完善制定《兰山区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③根据区委历年来下发关于选派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第一书记”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区供销社负责李官镇蒙河苑社区、汪沟镇东三埝村、方城镇神泉岭村,根据要求每年投入到这些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低于5万元,任职期间,派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办公经费,用于据实报销第一书记因任职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因区社机关办公经费十分紧张,财政年初预算无以上内容,由区供销社全资公司临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列支了以上费用。

5.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解决系统内信访维稳问题不到位。

问题12对下属企业人财物底子拖不清,导致大量信访问题久拖不决。2000年前后,区供销社16家下属企业全部进行了改制,目前临沂市油棉加工厂、临沂市兰山区饮食服务公司等9家企业处于破产或破产未终结状态,这些企业的职工生活无保障,各类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便四处上访,给全区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党组对待信访问题慢作为,试图将问题拖到所有职工退休。

整改情况:①供销社是由商业、外贸、供销三大系统合并形成,历史欠账多,遗留问题极其复杂。一是基层社。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职工下岗,养老、医疗保险等未缴纳。经协调市区社保部门,2018年底李官供销社职工免除滞纳金,集体进行了补缴。2020年底,方城供销社未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由费县转至兰山区,并根据上级政策申请免除了职工当年11个月的养老金单位承担部分,有效减轻了基层社负担,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停产企业。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兰山区饮食服务公司、第二食品公司、食品肉联厂、商联总公司、大鹏商场、红星浴池、润禾农物产公司均已经改制。目前,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在职职工全部进入失业中心,并与原临沂市油棉加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解除之前职工工资及保险等全部未拖欠,退休职工不拖欠医疗保险、福利费等,不拖欠遗属生活费。改制企业自改制时职工身份已经改变,企业已经由个人买断,职工不再是集体企业职工,成为民营企业职工。三是破产企业。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临沂市商务总公司、俄庄供销社法院已经裁定破产,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法院受理破产。2013年以来,裁定破产和受理破产企业,不欠职工生活费及各项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退休职工福利费和遗属费。②健全信访制度。2020年9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调整充实了兰山区供销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兰山区供销社信访工作制度》《兰山区供销社信访接待制度》《兰山区供销社信访工作分工表》《兰山区供销社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值班表》,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地信访案件处置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信访工作开展,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职工权益。

问题13、领导班子不担当,新官不理旧账。由于区社党组重视不足、措施不力,基层供销社职工社保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普遍存在,如新桥供销社现有在职职工20人,单位均未发放工资也没有缴纳社保;2002年临沂供销社农产品公司负责人只接管李官供销社5处资产不接管职工,有144名职工的养老金及其他社保长期拖欠,引起李官供销社职工长期上访,近几届李官供销社历届新班子陷于争权夺利,至今仍未解决职工诉求。

整改情况:①区供销社高度重视下属企业职工社保问题,2016年、2018年分别派出工作组赴李官供销社协调解决相关事宜,为李官供销社职工减免社保滞纳金200多万元。②经查,新桥供销社现在职职工20人,其中16人已离岗多年。新桥供销社因历史原因,现收入甚微,无力缴纳这部分人养老金,现在岗职工4人,拟从2019年起补发在岗职工工资及缴纳社保金。下一步,将积极盘活现有不良资产,增加收入,解决职工问题。③农产品公司接收李官供销社,根据协议,职工一并并入农产品公司,解决一部分职工权益。下一步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和职工权益的摸底结果,加快处理好李官的遗留问题,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

问题14破产资产被个人侵占,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俄庄供销社自2003年6月申请破产以来,长期拖欠17名在册职工的社保,所有沿街门头、门市部等资产底子拖不清,原租赁户合同均已到期,24处资产被俄庄村民强占或被原租赁职工据为己有,造成国有资产无法收回和清算,职工诉求得不到满足引发多次上访。

整改情况:①对俄庄供销社进行全面深入摸底,目前大部分资产已经托清底子。②2012年,为防止破产资产被个人侵占,联合枣园镇政府、区法院、城管部门对俄庄供销社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整顿。下一步将积极与枣园镇协调对接,配合枣园镇进行整体规划建设,进一步盘活资产,实现破产财产保值增值。

问题15破产清算不及时,拿职工养老钱铺张浪费。临沂商务总公司自2007年5月30日裁定破产还债,截止巡察,破产管理组在账面余额充足的情况下,仍有100名职工共计972.95万元的清算款未兑付,期间却支出了吃喝招待等其他费用126.1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正对尚未兑付的100名职工进行分类,对长期联系不上的,千方百计增加联系渠道;对已经去世家庭有纠纷的一起帮助处理家庭纠纷;对不同意补偿方案的职工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近期已经兑付2名职工权益。另外正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相关年度招待费用进行细化审计,分类整改。分阶段来看,自2007年破产之日至2012年底,费用合计103万元;2013年至今,费用合计20.3万元。自2016年2月份,商务公司职工进入失业中心后,破产清算工作招待费持续减少,特别是近两年基本没有列支招待费用。近期,商务公司破产组正在法院合议庭领导下,坚持依法破产的思路,加快推进各项职工权益兑付,严把各项费用列支,对接各债权方,为召开债权人会议,实现破产清算工作早日终结积极准备。

问题16对基层社人事指导监管不到位。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未理顺基层社人事信息,对下岗、辞职、空挂等类别的职工问题没有进行分类指导,导致存在借用国家政策机遇骗取社保养老金的可能,如俄庄供销社全龙珍等两名职工参加工作仅一年多即自动离职,却与其他职工一起上访索要近20年的社保待遇。

整改情况:①经查,全龙珍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离职,俄庄供销社2003年破产,其索要社保待遇不符合国家政策。②建立《基层社人事管理办法》,对下属企业进行深入摸底,进一步规范基层供销社人事管理,切实保障基层供销社选人用人,增强企业干事创业的活力,促进健康发展。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制约,全系统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氛围不浓厚”问题

1区供销社党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问题17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担当、慢作为,不良资产长期搁置。全区供销系统逾期应收款数额较大,共计3372.49万元国有资金损失,其中区供销社有19笔共计1390.3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成为死账呆账,至今未申报核销;南坊供销社拖欠财政资金939.56万元,现无任何资产用于偿还;俄庄供销社拖欠财政资金432.71万元,现已无资产偿还;大岭供销社累计挂账损失413.37万元,半程供销社应收借款或借款利息共计52.23万元成为坏账;另有各基层社拖欠的144.32万元应收管理费,均形成了呆账死账。

整改措施:①区供销社以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据当时政策规定,区供销社办公经费和机关人员工资的来源为企业上缴的管理费。1390.3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未上缴的管理费用,当时给企业发放缴纳通知单后挂帐形成。②各基层社拖欠资金问题是因为在2000年社员股金的挤兑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共同拨付给供销系统资金,承担当时的社员股金。由于各级财政未对该资金有明确规定,区供销社只能挂账,不能做销账处理。③下一步区供销社将加强社有资产清查,摸清区供销社直属企业的资产情况和经营状况,厘清区社出资企业的产权边界,明确区社与直属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将直属企业和出资企业全部纳入区供销社社有资本管理范畴,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问题18乱作为,国有企业成为个别干部的“自留地”、“小金库”。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直属公司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对外投资和借款达1667万元,大额资金使用均未经民主程序,企业管理混乱,乱投资,该公司于2016年6月停止运营,对外投资的项目均已灭失,对外借款均未收回。

整改情况:①临沂市兴合投资公司自2010年6月成立,至2016年6月,主要投资项目有:亮金再生资源公司借款30万元,王寿利借款6.5万元,临沂福瑞达棉麻公司借款54万元,兰山区经济联合会借款501万元,张海清借款20万元,基层社费用2.23万元,李官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费用约32.37万元,兰山区法院诉讼费5800元,社村共建补助资金20万元,临沂兴合宜居置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总计1666.68万元。其中,临沂兴合宜居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4月与临沂市油棉加工厂等4家公司,联合开发临沂市油棉加工厂项目,根据合同约定临沂兴合宜居置业公司固定分红得到商业用房4000平方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完成及合同清算完毕后,将临沂兴合投资公司的1000万元划归。②完善党组工作体制机制,2020年7月2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直属企业单位“三重一大”活动和财务工作管理的意见》,把社有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社有资产监管等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建立内控机制,强化内部权力运行制约,理顺区供销社与社有企业关系,推进“双线运营”、社企分开。③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程序上报区纪委派驻组,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进行研究,并邀请派驻组领导到会监督指导,做到民主决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问题19违规处置国有企业,造成资产流失。2018年10月,区供销社将时有资产达229.54万元的直属企业临沂市兴合安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转给大岭供销社,未经民主程序,未履行国有企业处置正规手续,后大岭供销社借机多次挪用临沂市兴合安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无借款协议、未约定利息,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累计挪用达188.13万元未还。

整改情况:临沂兴合安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6日。2017年8月31日区社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其公司不允许机关人员兼职,确定法人为张广伟,财务独立核算、纯市场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事宜,对此,主任办公会议成员有会议笔记记录。大岭社属区社直属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并存有企业之间的财务拆借关系。2017年11月20日变更兴合安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为张广伟。2018年10月30日委托恒达信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交接给大岭供销社进行经营管理,而不是违规处置,共转入总资产229.54万元。关于截止2020年5月31日大岭供销社拆借兴合安泰188.13万元事宜:一是2009年大岭供销社筹建项目时借区社安监办702604.19元;二是2010年安监办闲置资金以存款形式存大岭社50万元,按借款计算(2015年2月1日按年利率8%结算利息225895元,利息转入借款挂账。2016年1月8日按年8%利率结算利息112773.97元,利息转入借款挂账);三是2017年6月5日还款60000元;四是2019年10月11日大岭供销超市有限公司因归还银行贷款拆借兴合安泰款400000元(有借款合同、有银行流水账单、以按时归还)。以上借款均用于大岭供销业务需要,但只有40万元属于大岭社拆借兴合安泰保险代理公司资金。

问题20守摊子能力不足,国有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如2013年以来,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的棉花加工厂被金升有色金属城征用,地上附着物及土地款合计4750万元至今未能收取,职工利益长期得不到保障;2013年6月开始,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的汤头棉麻站,一处单次能够储存3700吨蒜薹的恒温库及附属37亩土地被他人低价占用,期间累计10年的承包费未能收取,损失达100余万元。

整改情况:①经查,土产棉麻公司李官棉厂所占土地208.1亩经土地清理处罚后补办审批用地,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4]744号文件予以批复,实际上企业对该宗土地已具备合法使用权(用地指标),只是因各种原因和困难,长期处于政府储备工业用地状态。土产棉麻公司在该土地上建设了厂房和附属设施。2013年,厂房和附属物按政府要求拆除,建设金属城项目。当时职工反响很大,区供销社做了大量工作,金属城项目顺利落地。目前,临沂金升集团已经在该土地上建设了金属城综合楼,下一步区社将积极与李官党委、自然资源部门、金升集团进行对接,逐步理清土地情况,解决遗留问题。②该问题系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汤头保鲜厂,目前一年租金12万元,因现使用人3年未缴纳场地使用费,2020年9月给使用人发了书面催缴通知书,依法依规解决使用人拖欠款项。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有场地进行评估,自2021年开始按照评估价格对外招租。

问题21、协调拆迁资产补偿工作不力。在面对因拆迁征用社有资产时,与相关部门对接不到位,导致赔偿资金被资产承包人占有。如马厂湖供销社拆迁补偿款400万元被原主任徐若生全部领走;李官供销社4处、汪沟供销社1处基层门市部拆迁还建补偿金被承包人领取。

整改情况:①经查,2001年8月1日,兰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兰山区供销社与李守义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并经兰山区公证处公证。兰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兰山区供销社以1987284.26元的价格将“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整体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给李守义。出售的“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整体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包括了马厂湖供销社的全部资产。2007年4月11日,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与徐若生签订《临沂市兰山区马厂湖供销社固定资产产权转让协议书》,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将马厂湖供销社固定资产和不在账全部固定资产以450万元转让给徐若生,徐若生已经支付210万元。2009年11月28日,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申请破产。2015年2月11日,临沂市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给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出具“关于马厂湖供销社土地和房产处置问题情况说明的函”,提出马厂湖供销社土地和房产产权属于兰山区供销社。经查,马厂湖供销社两处土地权使用证都在兰山区区社保管,徐若生也未领走土地补偿。兰山区社将加强与高新区的沟通,依法依规解决好土地赔偿问题。②李官供销社四处门市部包括:一是施庄子门市部承租人王其琴,承包期限自2000年6月至2020年5月止,租金为贰万伍仟元整;二是前湖门市部无合同,无任何信息;三是寨里门市部承租人王明彩,承包期限自2002年4月至2022年4月止,租金为壹万元整;四是三官庙门市部承租人高永吉,承包期限自2000年6月至2020年5月止,租金为肆万伍仟元整。以上四处门市部因社区改造,土地增减挂,根据李官镇党委和村委统一协调,需要拆除,由于拆除期间,承包合同未到期,给承租方顶房屋作为经济补偿。下一步将积极对接李官党委和土地部门,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拆迁补偿要求收回李官供销社的土地补偿,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③大杏花门市部负责人吴允玲及杨自银夫妇于1995年与汪沟供销社签订了大杏花门市部租赁合同,承包了原门市部。原门市部建于上世纪60年代,土墙草房,年久失修,多处漏雨坍塌,为改善经营环境,2001年吴允玲出资重建混凝土平房。2015年汪沟镇为建设新农村大社区,成立了镇东拆迁建设指挥部,将大杏花村进行了整体拆除搬迁,并对杏花门市部及其自有住宅地上附属物进行了评估、补偿。该拆迁补偿款作价补偿了吴允玲夫妇一套住宅一个车库。为保证集体利益不受损失,汪沟供销社分别和汪沟镇党委政府及国土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提交报告,确保相关权益。

2区供销社党组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突出

问题22、基层供销社干部乱作为、埋隐患。2007年,新桥供销社将供销社饭店等多处国有资产,分别以50年至70年的期限对外出租,合同中约定到期无偿使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给到期收回埋下隐患,全区供销社系统普遍存在该类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查,新桥供销社长期合同都是在2008年之前、隶属费县供销社时签订的,因当时一些偏远基层门店人才短缺、资金匮乏、经营不善,无法正常运转才签订。2011年新桥供销社划归兰山区社管理后一直延续。下步将根据省供销社资产清查工作宗旨和指导思想,进行相应处理。②2020年7月2日,制定出台《兰山区供销社关于加强直属企业单位“三重一大”活动和财务工作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直属企业的资产监管。

问题23、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资产。2010年,汪沟供销社建设一处400平方米的为农服务中心,由原代办员王德平租赁开超市,年交租金1万元,两年后汪沟供销社主任直接将该资产赠予王德平。

整改情况:经查,2010年汪沟供销社为响应上级搞好“社村共建,服务三农”的号召,与大柳汪村委协商建设社区服务中心。该中心日用品超市由王德平出地,供销社投资建设大棚。超市建成后汪沟供销社与王德平签定了十年的承包合同,前三年每年向供销社交纳租金2.6万元,三年共计7.8万元(2012年—2014年承包费已收取)。以后每年房租递增10%。2015年冬天大雪将大棚压垮且严重损坏,王德平商品损失严重。因汪沟供销社经营困难,该项目收益甚微,经汪沟社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不再投资重建。经协商,由王德平出资维修承建,汪沟供销社不再收取合同期间的承包费,也不对其损坏的商品进行赔偿,但所有权归供销社所有。合同到期后,按相关规定处置。

问题24、监管不力,存在违规转让国有资产获取高额利益问题。如原李官供销社副主任武善收通过以租代买的形式,以4.8万元占有供销社某地块后,以40万元的价格转卖他人;原李官供销社副主任孟庆永以6万元的价格租赁化肥组后,以98万元的价格永久转卖他人;商户赵宁以20万元/年的价格租赁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金鹰花园沿街门头后,又以38万元/年的价格转租他人;2016年11月,王合永将1万元/年承包的新桥供销社采购站,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

整改情况:①由于经营不善,李官供销社职工全部下岗,导致土地等资产闲置、浪费。时任供销社主任田宝来提议并班子研究通过,决定对供销社东大院等资产进行盘活利用。其中,东大院东北角2.3亩由武善收负责开发利用。双方约定,由武善收投资30万元对该宗地块进行开发利用,并一次性提取4.8万元交供销社作为利润,款项已交纳。协议签订后,武善收按照协议进行了投资建设,修路、套院墙、加高填院子、建厂房和办公室、建兔子棚等先后共计投资37.5万余元。2012年后,武善收由于身体原因(做了胆囊切除手术,另加心绞痛等心脏疾病,并安了支架)无力继续经营。因此,为防止资产闲置浪费,经协商由他人继续经营,2017年6月通过协议的方式将上述地块及建筑物等资产交由张士乾继续经营,张士乾向武善收交纳了40万元转让款,该款项主要是武善收经营期间的修路、套院和建房等的投资成本。武善收与张士乾的协议第6条也明确约定了如供销社收回土地等原因,张士乾退去场地。土地始终是供销社的资产。按照合同的约定,武善收和李官供销社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到期后,按照省市两级供销社资产清查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解决该问题。②李官供销社与孟庆永当时签有租赁合同南北20米,东西12米,每米伍仟元,共计陆万元整,一次性付清,期限20年,时间为2000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孟庆永承租后,于2000年12月投资43.64万元改建二层楼房356平方米,经营副食店,2012年儿子结婚,楼房经过二次改造装修共计支出42万元,共计投资91.64万元。转租原因,儿子在外搞经营,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损失200余万元,要账人天天上门,孟庆永拿不出这么多现金,被逼无奈,转租此楼房还账,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次性租给李官镇张善遵,租金一次性付清98万元,并签订协议书,其中内容第四条,以前甲方与李官供销社所签订的《合同书》,其所规定的优惠条件、补偿待遇、不可抗拒的拆迁因素,同时也承担各种损失、各项费用,与供销社签订的《合同书》交给张善遵,转租后,如遇上级政府政策性规定,须拆迁时,一切损失与受益都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按照省市两级供销社资产清查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解决该问题。③经了解,赵宁与现杭州丝绸店铺系四方协作,原租赁户赵宁为其中一方,因赵宁先期租赁此房屋为未装修状态,经个人投入60余万元进行装修,做餐饮服务,后因经营效果不好,与现杭州丝绸服装合作经营,协议约定赵宁每年销售其市值10万元(实际成本3万余元)的服装和8万元分红作为赵宁前期装修的补偿,其房屋租赁费20万元由杭州丝绸服装支付,如此产生了38万元的房租。下步将切实做好请示报告,召开破产管理人会议专题研究房屋租赁事项;租赁合同到期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商铺进行租赁价格评估,重新与使用户签订租赁合同,禁止转租、借租、分租等情况的发生。④2010年5月,新桥供销社与王和永签订了供销社采购站空闲土地租赁合同,每年租金1万元。王和永投资45万元左右盖厂房、修整场地,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于2016年11月把地上建筑物以60万元的价格转给咸庆生,现在租金由每年的一万元提高到一万两千元。

  1. 对国有资产重视不足盘活不力保护不到位,侵占拖欠闲置国有资产问题突出

    问题25、侵占国有资产问题失去监管。截止巡察,新桥供销社有5位租户违规侵占供销社共计509平方米土地扩建楼房和钢结构大棚;竹园供销社有17位租户私自侵占供销社土地盖房,竹园供销社无任何阻止措施。

    整改情况①新桥供销社5位租户违规侵占供销社共计509平方米土地扩建楼房和钢结构大棚,经研究决定,新桥供销社已与5位租户全部签订租赁合同并补缴了租赁金,共计5000元。②竹园供销社召开党员会议研究决定,租户今后参照周围土地租赁价格按年缴纳土地占用费,每位租户占用供销社土地面积70-80平方米,经全体党员一致通过,每户每年按每平方米5元的价格收取,每年缴纳一次,自2021年起执行。

    问题26、拖欠集体资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截止巡察,现任竹园供销社有5名干部职工长期拖欠门头费共计18.26万元,新桥供销社有5户商铺拖欠费用共计4.9万元难以收取,方城供销社王庆勇拖欠供销社采购站租赁费3万元。

    整改情况①曾观团于2006年签订合同,12.8万元承包竹园供销社后院,已缴纳8万元,欠4.8万元,合同期30年。为加快资产盘活,经竹园社研究,所欠承包费不再收取,已缴纳的承包费,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年限的比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到期后重新制定租赁标准进行租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让其进行租赁,租赁合同与租赁费每年签订并缴纳一次。徐福山,购买供销社沿街房所欠购房款18820元。因其父亲是竹园供销社职工,母亲是竹园供销社遗属,且其父是在职去世,达不到劳动部门统筹发放的条件,所以遗属费一直由竹园供销社支付,标准为每月150元。自2009年1月起,竹园供销社一直未支付其母亲遗属费,徐福山想用这笔欠款顶他母亲2009-2020年抚恤金,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徐福山把所欠竹园供销社的房款交回,竹园供销社按照每月150元的标准为其母亲补发2009年至今的遗属费。姜召余,5000元,赵夫平,14413元,胡怀荣,3000元,刘洪国,10850元,竹园社均已通知,并发放催款通知单,要求于春节前还清欠款,5人均已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确认。②现已收回新桥供销社王和申40000元,李占海10400元,李瑞峰4600元,代宝发4400元,王培峰10000元,彭建4000元(铁塔逾期租赁费)。③已于2020年11月25日,督促王庆勇缴纳拖欠租赁费至方城供销社相关账户。

    问题27基层供销社租赁资产到期无法收回。如李官供销社出租资产已有5份合同到期,另有10份于年内或明年到期,但承包户拒绝移交资产,供销社不愿触动个人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大岭供销社出租商铺已有18户到期,11份仓库租赁合同将于年内到期,目前无一收回。其他基层供销社普遍存在资产收回困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查,目前李官供销社沿街房屋出租户7户合同已到期,9户年内或明年到期,目前已对所有租赁户下达书面通知。因合同附加有“到期后无偿使用”条款,下一步将积极督促李官供销社与承租方沟通协调,按照省市两级供销社资产清理的要求进行处理。②经大岭供销社认真排查,沿街商铺没有到期不交租金、不签合同、强占不收回现象;仓储租金都已缴纳完毕且租赁合同还未到期。今后,大岭供销社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继续完善租赁合同,杜绝社有资产流失。

    问题28基层社土地长期闲置浪费。竹园供销社除出租资产外,无其他盘活利用方式,剩余4亩沿街附近土地至今未开发利用;李官供销社现有6123平方米门头闲置浪费,如老供销批发部处于镇街中心位置却未进行开发利用;俄庄供销社恒温库等2处资产自2003年闲置至今。

    整改情况①目前竹园供销社已召开会议研究该土地的开发利用,正在积极寻找合伙人或投资人进行投资开发利用。②由于部分土地存在纠纷,导致李官供销社土地闲置,无法进行开发。下一步将按照李官党委政府的统一规划和要求,摸清底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开发项目,促进李官供销社的发展。③对俄庄供销社恒温冷库进行实地检查,冷库设备目前已腐烂损坏,机械无法正常使用,正在寻找场所承包人。按照党委政府统一规划和要求,加快资产整合运作。

    问题29违规占用公车不还。2009年5月,义堂供销社购买一辆日产天籁轿车,由于担心车辆被法院查扣,登记在时任义堂供销社主任名下,该车辆至今未退回。

    整改情况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追回车辆。

    4.监管下属企业资金不力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问题30违规挪用破产企业资金。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挪用离退休服务中心管理的破产企业资金共计52.89万元,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机关日常办公等支出,如2017年10月,挪用资金支付机关全体人员查体费3.89万元。

    整改情况①区供销社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系统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职工由区社管理,资金也由区社代管,在联络、管理人员同时产生相应的费用,属正常支出。②制定出台了《兰山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资产管理由财务审计科负责,待下一步区社成立资本运营科、资产管理公司后统一管理。

    问题31多设账户,资金往来随意,未经民主程序。2016年2月,区供销社个别干部未经党组议事程序,私自安排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破产管理人新开建设银行账户,干部职工对该行为有质疑。

    整改情况2009年12月,兰山法院裁定受理工业品总公司、金鹰房地产公司、瑞生供水公司的破产申请,因为当时管理及制度不完善的原因,只开立一个账户进行账务管理。2016年以来,根据破产法最新规定,按照案件受理法院的要求,充分考虑企业运作的现实状况,破产管理人对上述三个企业的账务分开处理,所以又另开金鹰房地产公司破产管理人账户和瑞生供水破产管理人账户。因此,增开账户目的是规范三个企业的财务运作,以保证各企业账目明晰,账户独立,便利工作,从而更好地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

    问题32违规拆借大额资金,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2014年1月以来,区供销社违规安排离退休服务中心向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出借资金达1952.14万元,其中4个单位无相关会议记录、无借款协议,以上款项至今未收回;2015年10月以来,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破产管理人分6次向区供销社下属的临沂市土产棉麻公司等单位出借资金达975.84万元,均无合同协议、无利息,截至巡察均未收回;2015年,临沂市油棉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将600万元拆迁费转给区供销社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无事由、无合同、无利息,截止巡察未收回。

    整改情况①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0045185.00元,有借款合同,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借款6695958.60元用于发放职工生活费、缴纳医疗、养老保险费及留守人员费用等,俄庄供销社借款530280.00元,用于垫付留守人员工资及社保费。临沂市油棉加工厂指挥部借款210.00万元,兰山区供销社借款15.00万元,均挂“其他应收款”户。②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破产管理人向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出借资金975.84万元用于了职工生活费、缴纳医疗、养老保险及留守人员费用。2015年2月27日,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暂存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2017年3月2日,临沂市油棉加工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收回暂存款5693083.32元,2019年1月25日收回8万元,2020年1月18日收回2万元,现在账户余额226916.18元。根据国务院[2009]40号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2010]31号文件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2010]32号文件精神,“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供销社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为减轻历史包袱,确保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兰山区供销社于2013年11月提出综合平衡解决兰山供销系统停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建议。兰山区政府成立了综合平衡解决供销系统停破产企业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业品、俄庄供销社、土产棉麻总公司等破产企业清算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工作。供销社系统目前裁定破产、受理破产的企业一共4家,长期以来因多种原因尚未终结。这些企业债务复杂,职工众多,长期以来群体上访不断,为了确保全区稳定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区供销社积极筹措资金,在内部相互拆借,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生活费、缴纳拖欠职工的社保费用,待企业破产终结,资产变现后进行偿还。③2015年2月13日,临沂市油棉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拨付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款600万元,因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当时没有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可用,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安排暂时存放在临沂市兰山区供销企业离退休服务中心账户代为管理,后陆续收回5773083.82元用于单位正常开支,现尚余226916.18元。

问题33重点岗位约束不足,个别人员违规挪用公款。巡察发现,2013年4月,区供销社聘用人员挪用临沂市油棉厂公款330万元到其私人账户,后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分20次将该笔公款及利息归还。

整改情况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因受国家棉花政策影响,自2004年后长期停产停业,无业务发生,工商、税务登记长期脱审,无法正常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原来开立的各类银行存款账户也均已被停用或销户。2013年4月,为了保证油棉厂单位日常开支和职工工资、生活费的正常支付,经区社及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将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北区住宅院落土地租赁费330万元暂存单位财务负责人个人账户,代为管理该笔资金,用于单位日常开支。该笔资金存款本息均已入账,代管账户已清户。

5.区供销社机关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不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34违规收取企业沿街门头费用。2013年至2015年,区供销社累计收取原临沂市外贸公司沿街门头租金25.9万元,2015年以来,又以离退休服务中心的名义累计收取65.4万元,以上共计91.3万元均未上交区财政,而是直接用于机关的各项费用支出。

整改情况区供销社现使用办公楼系原兰山区外贸总公司资产。兰财国字【2004】2号文件明确外贸公司资产由区供销社负责管理。2018年6月7日,兰财国字【2018】9号文件明确资产管理职能调整至兰山区供销社企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2013年至今区社共收取原临沂市外贸公司沿街门头房租91.3万元,以上租金由区财政局批准用于区供销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问题35、超额使用现金列支费用,未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2013年至2019年,区供销社累计提现628.73万元,用于发放工资、支付会议费及工程款等。

整改情况2013年至2018年我单位公务卡未普及办理,会议费、外贸职工生活费、工程款直接用现金支付。2019年要求每个科室都办理公务卡,2019年以来除了外贸生活费和失业志愿兵生活费因为银行的原因还使用现金,其他支出都要求使用公务卡或是转账。2020年始,外贸人员和失业志愿兵提供农行卡一律通过转账批量支付,杜绝现金的使用。自巡察反馈问题后,凡是规定公务卡结算的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财务审计科严格把关。

问题36审核把关不严,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第一书记费用。如2017年4月,付第一书记挂职费用1.17万元,其中有6360元单据日期不符合报销时段;2018年4月6号凭证付第一书记挂职费用2万元,其中有5036元的单据日期不符合报销时段。

整改情况①该项费用系第一书记挂职每年10000元费用,由于区委组织部未统一拨付,系挂职人员根据工作期间食宿、燃油费用报销。当事人已经写出书面情况说明。②制定了《兰山区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6对下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失去监管,部分基层社形同负责人私有财产。

问题37公款私存。2013年3月20日,临沂市商务总公司收到了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还款130万元,存入财务人员个人临商银行账户,3个月后才将存款及利息先后转回公司账户;2015年2月至12月,临沂市油棉厂分3次将32.1万元公款存入个人账户,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整改情况①经调查,时任商务公司财务工作人员按照当时领导要求进行了上述转款操作,并写出了情况说明。目前,针对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情况开展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培训,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尽职履责。②2015年2月至12月,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因拆迁工作需要,财务支出金额较大,根据当时拆迁实际情况,32.1万元单位资金暂时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单位日常开支,拆迁等工作结束后剩余款项已全部存入公户。下一步将加强公司法人及账务工作者的思想意识及技能培训,严格按财务制度落实,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38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随意弃用中标公司引发矛盾纠纷。2017年4月,沂蒙建筑安装公司中标汪沟供销花苑社区住宅楼建设项目,中标价3057万元,后汪沟供销社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私自与他人合伙开发,该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中,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2017年3月经汪沟供销社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汪沟供销社院内闲置土地上建二座住宅楼。2017年4月经招标,沂蒙建筑安装公司中标。中标后,因汪沟党委政府对该地块进行了统一规划,按党委政府要求供销社开发项目被取消。2020年1月汪沟党委政府与山东君筑置业开发公司签订了建设大社区的协议。为配合党委政府的规划建设大局,2020年4月汪沟社召开了职代会并上报区社,经区社党组扩大会同意,在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基础上,由区社聘请的律师起草把关代建协议书。2020年4月29日汪沟供销社与山东君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代建还建协议书,区社委派专人全程监督。协议书明确规定,开发商对汪沟供销社的建筑拆一补一。

问题39白条入账问题突出。截止巡察,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物业费均无发票,涉及总金额为975.88万元,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临沂市油棉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用白条列支伙食费合计达34.06万元。

整改情况①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申请破产后,破产管理人曾多次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开据用电发票问题,因金鹰花园社区为供电局专线专供模式供电,整个社区只有一个供电户头,供电局只能开据社区总供电发票,无法单独开具分户或某一部分用电发票,而物业公司又属代收代缴转供电单位,也无法向用户开据供电发票。为此工业品破产管理人组织以物业人员、留守人员、破产管理组人员三方每月对破产管理人用电部位进行抄表核实并签字确认。②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临沂市油棉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因征收任务重、人员情况复杂、周边社情不稳定,为确保顺利早日完成征收拆迁工作,由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和兰山区供销社组织了近百人的征收队伍,工作要求早进户晚汇报,基于当时工作现状经指挥部领导研究同意,一日三餐均在伙房进行工作餐。为了节约费用开支,负责伙食采购的司务人员每天都是在农贸或集市的个人经营摊点采购,这些临时摊点均未办理税务登记,无法提供正式报销发票。经指挥部领导研究同意用自制单据,由相关人员在单据上签字后,作为报销凭证。下一步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采购制度和账务管理制度,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以白条报销费用的问题。

问题40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如2014年至今,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大额现金支付费用共计309.88万元。

整改情况临沂市兴合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4日,2015年2月前,因涉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账户不能正常使用,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自2015年2月开设新的账户以后大额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合实际,制定《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

问题41坐收坐支如义堂供销社将部分门头租赁费冲减借款、应付账款或其他相关费用,2018年12月收邢宗群承包费6.11万元,资金未入账直接冲抵借款。

整改情况①经查,义堂供销社于2018年12月应收承包户邢宗群2019年度的承包费52030元,同时欠付邢宗群拆借资金本金及利息61135元。义堂供销社财务科在处理该笔业务时没有严格按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账务处理,而是在2018年12月份第17号凭证对该两笔业务进行相抵后处理。②制定《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措施,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

7个别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区供销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层出不穷

问题42对破产企业资金挥霍无度,社企不分违规摊派大量费用。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以破产管理人身份,操控下属停破产和停产未终结企业财务,从6个该类企业和1个直属企业财务中摊派大量招待费、车辆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职工的生活保障资金。

整改情况①经查,1个直属企业为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其余6家企业分别为:临沂市副食品总厂、临沂市金太阳公司、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临沂市商务总公司、俄庄供销社法院已经裁定破产,临沂市工业品总公司法院受理破产。目前,临沂市油棉加工厂在职职工全部进入失业中心,并与原临沂市油棉加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解除之前职工工资及保险等全部未拖欠,退休职工不拖欠医疗保险、福利费等,不拖欠遗属生活费。2013年以来,裁定破产和受理破产企业,不欠职工生活费及各项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退休职工福利费和遗属费。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针对这一问题,现已制定《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强化责任,对破产企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杜绝在企业发生与破产清算工作无关的费用。

问题43吃喝、慰问、走访问题刹不住车。2015年9月25日,竹园供销社列支1550元购买羊、酒、月饼、蝎子等物品到区供销社走访慰问;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汪沟供销社违规列支招待费用达20.26万元;2013年至2017年,方城供销社违规列支招待费达25.34万;2016年春节,临沂市商务总公司列支3.5万元购买376箱酒,用于慰问离退休人员,大岭供销社违规列支酒水招待区供销社干部。

整改情况①竹园供销社所列问题已责成专人把这笔款项追回,款项存入到竹园供销社账户。②汪沟供销社是自主经营、自收自支的企业,在2013年至2019年因提升改造,加大开发力度,推动工作开展,列支了一部分招待费用。汪沟供销社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加强招待费使用管理和标准。③通过对账目进行清核,发现方城供销社所列25.34万元招待费的发生时间是2012年至2018年7年,其中有3.44万元是替上一届主任徐金玉在任期间拖欠各饭店招待费进行偿还,2012年9月供销社新一届班子上任正值供销商贸城完工交付和金果超市开业各项业务应酬相对集中,造成招待费用的增加。各年招待费情况如下:2012年:35340元;2013年:32979元、还以上拖欠11618元;2014年:29688元;2015年:31280元;2016年:26135元、还以上拖欠3339元;2017年:31363元、还以上拖欠19471元;2018年:32187元。目前,方城供销社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制定了相关公务出发的招待制度,公务出发参照区财政局出发情况计算,确需加班的按照每人20元每次计算,不得超范围列支,不得进行公务招待开支。④2016年春节,商务公司按照每人不到200元的标准为离退休职工购买了一桶油、一箱酒作为节日慰问品发放给376名离退休职工。以后,坚决贯彻上级关于走访慰问有关精神,不再发放酒水类礼品。⑤大岭供销社属自主经营、自收自支企业基层社。经查,此酒水是2017年6月9日在李官社召开的兴合安泰保险代理公司业务推进会议,由大岭供销社购置小糊涂神酒四箱,由于大岭社经营代理此酒水,想借此机会起到宣传效应。晚餐用酒4到5瓶,区社机关无人员饮酒,剩余大岭社拉回,此属保险代理公司业务会议用酒,在大岭供销社2017年10月26日财务报销凭据记录显示的是“办公用酒及区社安检会议用酒”,金额为1470元。今后,大岭社将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44巧立名目列支烟酒费用。2017年4月以来,大岭供销社以“办公用酒”、“办公用烟”的名义违规列支3170元费用;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义堂供销社购买烟酒累计花费7080元。

整改情况①大岭供销社属自主经营、自收自支企业基层社。已查明,2020年10月8日收回办公用酒2000元、办公用烟1170元,此属大岭供销社平时业务往来业务办公用,已责令经办人自身负责上交此款。今后,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加强财物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②自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义堂供销社共发生10笔共计7080元违规报销烟、酒业务,该10笔报销单据已核实到当时的经办人员,分别为义堂供销社职工周晓雷报销2120元,邱友锋报销1180元,吴向东报销3780元。已责令以上经办人员将违规报销烟、酒的费用,限期全额上缴,目前该10笔违规报销的单据共计7080元已于2020年10月12日全部上缴义堂供销社财务科,财务科在2020年10月份第76号、第77号凭证中进行账务处理。③制定了《兰山区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45、存在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以来,汪沟供销社报销主任个人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各项费用9.66万元;2013年以来,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破产留守人员经理从财务报销个人车辆燃油、维修以及保险共计4.72万元。

整改情况:①汪沟供销社是自主经营、自收自支的企业,因汪沟供销社没有公务用车,一直使用供销社主任个人用车。参照上级各项规定要求,汪沟供销社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实行事前审批,严格各项费用使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崔晓军系临沂市土产棉麻总公司破产留守负责人,所产生的车辆燃修费系其日常用于办理企业相关业务所产生。③制定完善了《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8.机关纪律作风意识淡薄,内设纪检部门未发挥应有作用。

问题46警示教育不充分,处置党员程序不完善。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共9名党员受到处分,徐金玉、田宝来等5人受处分后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系统内没有形成正向氛围。

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共有9名党员受到处分,分别是机关4名,董勤国、全照文、邵震、刘海江;企业及基层社5名,谭伟、王文超、徐金建、徐金玉、田宝来。因基层社党员属地管理,徐金玉、田宝来组织关系不在区社,所以只有徐金玉一人党员处分未召开会议研究。2020年10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2013年至今系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并展开讨论,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自巡察反馈意见后,凡系统内受处分党员,均按照上级要求及法定程序,召开支部会议和党组会议进行通报,并送达本人,严格按照程序处理。

问题47考勤结果不公开,纪律约束效果不明显。纪检监察科督查机关考勤情况后只上报领导并未进行全社通报及相应处置,如2019年共督查16次,均未公示结果,纪律整治走形式。

整改情况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班子成员带队轮流查岗制度。每月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负责机关纪律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纪律检查情况严格按照《兰山区供销社机关干部职工工作实绩考核奖惩办法》《区供销社临时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并在每次检查之后及时公示,张贴政务公开栏,与机关人员评先树优、临时人员工资挂钩,切实增强纪律约束。

问题48机关人员出入境护照管理不严不实。区供销社未按照上级要求对出入境证件进行严格管理,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中有13名办理了各类型出入境证件共计25项,仅有8项证件在管,另外17项证件未统一管理。

整改情况已全部收缴,人事科集中管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责任不到位,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人事管理落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树的不牢”问题

1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

问题49领导干部个人材料不严肃。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3名科级干部多次出现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与上年度雷同现象。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对全体科级干部进行教育,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对个人材料的把关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问题50基层社党建应管未管,党管基层社作用弱化。区供销社现有8个正常运营的基层社,党建工作由镇街管理,基本处于停摆状态,如半程、竹园供销社党支部只有1名党员上班,除收党费外未开展其他党建工作;李官供销社为应付镇党委检查,安排职工集中补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记录等全套党建材料,日常党建工作存在空转问题;义堂供销社缺失2013至2016年党建档案资料,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收一次党费,然后再按月交到镇党委组织办。

整改情况基层供销社自成立以来,党建工作一直由所在镇街属地管理。下一步工作中,区社将按照要求积极向组织部门汇报,探索划归区社统一管理的路子。在划归区社管理之前,按照区社领导班子分工,将党务工作纳入对基层社管理工作,2020年10月29日发文兰供发(2020)25号文件,成立了由分管主任和所分管科室组成的党建指导组进行逐一指导。和区社所管理的直属党支部同部署同管理同考核。上述半程社、竹园社党支部只有1名党员上班情况,将由分管负责同志积极协调所在镇党委,对符合党员纳新条件的供销社职工进行培养。李官社、义堂社由分管主任成立党建指导组对其党建工作进行再梳理和工作指导,确保以后基层社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51区社党组对下属停破产和破产未终结企业党支部领导能力弱化。2017年3月,食品公司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因党员对班子有意见,党员集体撤离,区社党组事后未有实质性处置措施,同年4月7日,该党支部换届没开党员会,7名党员到区社上访,滋生不稳定因素。

整改情况经查,2017年3月、4月发生上述情况后,区社党委组成了由冯维吉为组长,苏伟为副组长,刘芳、张华参加的工作组,先后约谈了食品公司时任党支部书记王福元、时任公司经理胡俊义和反映情况的党员张文丽、杜明银等人,了解情况,化解矛盾,并于2017年8月底重新按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新的党支部班子,选举后,党员群众稳定,新班子履职尽责。下一步区社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管理力度,强化党建指导组作用,定期排查梳理情况,不断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

问题52应转未转,改制企业党建工作权属理不顺。区供销社系统内的28家企业均已完成改制,目前已破产或破产未终结的有17家、在册党员123名,正常经营的有11家、在册党员303名,改制完成的企业与区供销社基本无业务往来,11个破产企业支部中有9个无党建活动场所。

整改情况坚持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为主,加大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力度,充分运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简化接转手续,更好的为党员提供方便与服务。现正积极联系协调改制企业转入归属地管理,目前,翔龙集团、瑞联公司组织关系转接正在协调中,其他单位也在有序推进。针对破产企业11个党支部中9个无单独党建活动场所,需要借助区社二楼会议室作为党建活动场所的情况,12月份区社在南办公楼三楼开设一处党建活动场所,设立了学习制度,增加了学习阵地。

问题53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除区社机关党支部与翔龙集团党委外,其他各企业党支部上传灯塔e支部内容非常少,如企业管理中心第九、十、十一党支部连续三年在灯塔e支部未上传内容。

整改情况自2020年以来,区供销社机关党委对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每月将区社机关支部当月主题党日安排发放给各支部参照,并安排专人负责e支部信息上传工作。自3月份以来,保证了100%上传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第九、十、十一党支部为2020年5月13日兰直党工复【2020】74号《关于调整设立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委员会下属支部委员会的批复》下达后新设立的支部,2020年6月份在灯塔党建系统完成支部设立,并于当月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上传。自设立以来,保证了100%上传率。

问题54组织生活走过场。2019年3月、7月及12月,区社机关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均未展开,一带而过,起不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严肃性和原则性不强;2019年4月,各下属破产和改制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未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会议记录走形式。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重点要求机关党支部按时按质过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基本做到每月按时提交报备资料到区社机关党委。②由区社领导班子挂点整治各党支部,提醒并指导组织生活的开展并对其“三会一课”进行监督;区社机关党委定期督查,查阅开展组织生活的相关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③成立党建工作指导组,不定期到各支部督查考核,对督查情况如实通报,奖惩并举。④做好组织生活考勤制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各党支部做到会前报备、会时有记录、会后有图片等,落实组织生活考勤制度,严格要求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半年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并屡教不改、且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将作出处理。⑤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基层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常态。

问题55、党员人数与党费交纳人数不一致。第二食品公司在册党员14人仅有1人交纳党费,玩具公司在册党员8人,仅有4人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以支部为基本单位自查自改。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对党员的基本情况和交纳党费的具体情况进行摸排,帮助党员搞清楚自己是否存在欠交、少交党费的情况。经查,第二食品公司在册党员全部交纳党费,现已找到所有明细附件。玩具公司4名党员由原留守人员伦燕联系交纳,另外4名党员由留守人员全玉娟代收交纳一同缴费,1名党员2020年1月去世,其余7名党员都按期交纳党费。

问题56落实党建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年,机关工委检查时发现食品公司党支部2名党员党费交纳比例不足,问题指出后未整改。

整改情况2019年7月机关工委检查时发现食品公司两名党员党费计算基数超过3000元,缴费比例应为1%,食品公司立即进行整改,补交了党费,并一直按时足额交纳党费。(2020年陈常祥向党支部说明,自己为退休党员,退休工资3200元,在5000元以下,应按0.5%交纳党费。党支部在核实后2020年按照0.5%收取其党费。)

2落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不积极主动,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不作为。

问题57兰山区商业局幼儿园应交未交。现有在校师生约150人,区供销社对其人、财、物未进行有效监管,安全责任风险较大,未移交教育部门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管理。

整改情况兰山区商业局卫生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2012年1月至2020年12月,区供销社累计为其垫付退休职工医保金420056.6元。一是委托恒达信会计事务所对该幼儿园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已出;二是其人财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求,整合到相关单位,等待区编办批复。

问题58兰山区供销社卫生所医疗隐患较大。现有在职人员2人,法人为区供销机关干部,日常收支、管理及诊疗由卫生所自行负责,区供销社缺乏医疗卫生指导监管能力,存在一定医疗安全隐患,该诊所较偏僻,入不敷出,2人工资及社保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兰山区供销卫生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2014年1月至2020年12月,区供销社累计为其垫付退休职工医保金51855.9元。已向区编办进行专题报告,拟对该事业单位进行注销,其人财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求,整合到相关单位,等待区编办批复。

问题59兰山区财贸中专有名无实。该学校于1999年被翔龙集团兼并,但未改制,2014年学校场地被征用后教职工无办学场所,分散自谋职业,学校办学手续被他人违规占用在河东区私自办学,事业单位法人由翔龙集团董事长担任,区供销社仍给予办理事业单位年审。截止巡察,该事业单位仍有5名在编人员,其中3人每月仅领取八百元左右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待遇较差,职工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已向区编办进行专题报告,对该事业单位进行注销,职工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求,整体合并到相关单位。等待区编办批复进行划转。

3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干部上升渠道不顺压低干部积极性。

问题60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作用发挥不明显。监事会职能发挥不到位,未能履行对理事会和基层社的财务、资产监管、审计等职责,2名监事会副主任与理事会干部存在混用情况,不利于职能发挥。

整改情况建立《监事会工作规则》,推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问题61党组统筹意识不强。2013年以来,区供销社未提拔副科级干部,两次推荐正科级干部因意见不一致,导致推选不成功。

整改情况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深化拓展供销社党建工作新格局。②已向区编办提出《关于申请对“三定方案”中科室进行调整并招录公务员的报告》,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

问题62科室设置冗杂,中层干部任用不合理。区供销社2019年度调整中层干部,为了安置干部,超出三定方案一倍设置14个科室;中层干部中,35岁以下的仅1人,自2016年以来,有6名35岁以下公务员因晋升无望,考录其他部门工作,人才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①积极向区编办汇报,依照供销社工作现状及事业编改革要求,对“三定”方案中的科室设置进行调整优化。②已向区编办提出《关于申请对“三定方案”中科室进行调整并招录公务员的报告》,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③结合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科室及人员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监督考核,努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用人环境,激发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4区供销系统发展后劲不足,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不到位。

问题63供销系统人员老龄化,后续发展动力不足。区供销社目前共有1019名在册党员,40岁以下的只有94人,占比仅为9.2%;区供销社机关在编人员41人,其中50岁以上的19人,队伍整体干事创业热情不高;全区基层供销社共有在职职工217名,其中40岁以下只有27人,缺乏新鲜血液。

整改情况①指导各基层社做好党建工作,积极争取党员名额。②已向区编办提出《关于申请对“三定方案”中科室进行调整并招录公务员的报告》,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③建立基层供销社人事管理制度,积极吸纳人才。

问题64基层供销社班子不健全。2019年以来,竹园供销社主任成为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整个单位只有其一人在职,其他职工养老金均由个人承担,单位党务、公务等各项工作几乎全面瘫痪,会计、出纳与社主任为同一人,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收支随意且没有监督,部分收入、支出不记账,社有资金存到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①2019年,竹园供销社主任孙士法、副主任姜召余先后退休,竹园供销社只有刘中强一人在岗,至今未发放工资,养老金、保险均由其个人缴纳,竹园供销社无力承担。现竹园社已招聘刘召田分管党建管理工作,赵夫平担任出纳。②制定完善了《兰山区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兰山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问题65对职工权益重视不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尽职尽责。在财政拨付档案管理专项资金5万元的情况下,自2008年以来,人事科尚有三四千份档案未整理归类,因长期未整档导致区社对系统职工底子不清、企业难以破产终结,职工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整改情况档案室修缮完毕,所有档案全部重新梳理归档。

问题66因公在企兼职变更不及时。2019年,刘玉利等2名同志调任其他单位,截止巡察仍然兼任区供销社下属企业职务。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要求,2020年底供销社综合改革完成,供销社人员不再兼职。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整改落实还不够彻底。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提升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但仍有需要继续推进并长期坚持的项目。二是整改节奏还不够迅速。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部分时间用在调研、征求意见和酝酿出台文件上,虽然印发了文件,规定了整改时限要求,但是在整改措施的落实、文件的执行方面,还需要一个学习消化领会的过程。三是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按照整改方案,新制定的一些制度和方案,还没有经过科室、社属企业及全体干部职工的长期执行来检验,压力传导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过严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过硬的思想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供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强化行动自觉。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区供销社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与区委和区委巡察办要求相比,巡察整改工作还有不少差距,有些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一些还需要长期整改的后续任务还很重。我们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意识,自觉摒弃“过关思想”,自觉杜绝“松口气”“歇歇脚”等错误想法,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韧劲不松,持续抓牢抓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巡察整改总结汇报和材料归档整理,对巡察整改事项进行再梳理、再盘点,确保问题没有遗漏、工作没有盲区。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要求年底前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问题,按照既定目标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调度督导、研究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因机构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原因,需要较长时间来推进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时限要求,跟踪问效,确保区委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解决到位、清仓见底。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在完善治本之策、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动解决深层次矛盾。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社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推进解决,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系统党建为抓手,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进一步深化供销社改革,健全完善供销社组织体系,深入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大“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力度,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社有企业运营和监管水平,着力打造全方位、全产业链的服务平台,为全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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