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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园镇工贸行业2019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9-04-2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zgtzzf/2019-000004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枣园镇  发布日期  2019-04-22
 成文日期  2019-04-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枣园镇工贸行业2019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zgtzzf/2019-000004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枣园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4-22
成文日期: 2019-04-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枣园镇工贸行业2019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严防粉尘爆炸事故,按照要求,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巩固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认真贯彻执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标准规范,彻底排查治理粉尘涉爆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全面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抽查工作,提高粉尘涉爆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对抽查后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企业进行撤销,撤销率不低于粉尘涉爆企业的15%。

二、整治重点

生产加工、储存、输送等场所、部位和环节产生易燃易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规定的粉尘企业,突出铝镁等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燃料粉尘企业重点治理,突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管理,突出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重点整改,突出粉尘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企业隐患风险的重点防范。

(一)突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管理。要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全员掌握涉爆粉尘作业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粉尘作业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粉尘清扫制度,粉尘作业场所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审批制度,除尘器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维护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现场张贴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清单、涉爆粉尘的风险告知。

(二)突出对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重点整改。按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等法规标准,全面整治四个方面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1.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除尘系统: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相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防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防火防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4.粉尘清扫: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突出粉尘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企业隐患风险的重点防范。全面开展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的第三方核查工作,对核查报告中列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执法,督促企业整改,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改。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减少粉尘作业场所人员,切实降低粉尘爆炸危害,力争到2019年底粉尘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企业数量减少30%。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0日)。各村(社区)、部门要根据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特点,研究制定本行业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将本行业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各单位要对本行业部门管辖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规章制度作为培训内容,对粉尘涉爆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将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企业,确保参训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回头看”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

(一)企业自查(4月底前)。各粉尘涉爆企业对照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并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措施。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企业,要聘请专家或安全中介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对照《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自查表》(附件1)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

(二)调查摸底。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行业粉尘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活动。镇安监办重点负责金属铝镁粉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镇农业办负责饲料加工企业、粮食储存、加工企业等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部门要在2018年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超过10人(涉及粉尘作业人数指同一粉尘作业场所最多作业人数,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区域)的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镇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各粉尘涉爆企业要于4月30日前,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规定,将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治措施清单报本企业所在的各村(社区)和本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镇安监办公室。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7月3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镇安委会办公室将抽取执法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分成2个执法检查组,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附件2《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执法检查表》),重点检查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对存在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严厉处罚。

第四阶段:督查抽查阶段(7月2日—7月20)。镇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企业底数不清、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计划,建立清单,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示范带动,培育典型企业。各村(社区)、部门都要在每个行业认真选择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较好、安全管理水平较高、工作积极主动的2-3家企业作为典型,聘请知名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精心培植标杆,尽快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广。鼓励支持高风险、人员密集的涉爆粉尘企业实施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格执法,抓好整改闭环。各村(社区)、部门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并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监督企业做好隐患整改闭环工作,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四)统筹推进,强化源头治理。各村(社区)、部门要将粉尘防爆整治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全面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标准化提档升级和标准化运行质量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一律撤销标准化企业称号,撤销率不低于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的15%。

(五)广泛宣传,抓好培训教育。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简报等方式,宣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宣传粉尘防爆有关常识,宣传近年来全国涉爆粉尘企业发生的事故案例,增强宣传的实效性,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聘请粉尘方面专家,开展专题培训,使涉爆粉尘企业和各级执法人员切实了解有关知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枣园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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