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2020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9-12-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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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中提到的部分相关扶持政策内容如下: 一、残疾人证办理 残疾人证是由区残联负责办理,需本人或其家属主动提出申请。 申请时携带以下材料,①二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②本人相关病历;③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须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于工作日期间随时到户口所在地残联填写申请表,原则上申请人本人需到现场。 区残联审核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到指定机构(现场告知指定机构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免费进行残疾评定。 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区残联组联部打印残疾人证,当场发放。 二、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残疾人且享受低保的,无论是几级残疾,都可申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如果贫困户家中有残疾人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可申请享受护理补贴。如果贫困户家中有残疾人且享受低保,并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可同时申请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机构养育或亲属抚养、家庭寄养、依法收养)的残疾儿童不享受生活补贴,可享受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五保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生活补贴 贫困户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或代办人(代办人需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填写《山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材料,镇(街道)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区残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由区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每月10日前发放至残疾人个人账户。一级重度残疾人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重度残疾人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二)护理补贴 贫困户申请护理补贴的,由残疾人本人或代办人(代办人需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填写《山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材料,镇(街道)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区残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区民政局,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每月10日前发放至残疾人个人账户。 三、无障碍改造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一、二级残疾人的,请帮扶责任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和帮扶户的基本改造需求,帮助其提出无障碍改造申请。区残联依据申请人入户调查,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及具体改造内容,制定改造方案,组织改造,验收改造成效。 救助对象:建档立卡、所住房屋具有改造价值、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的重度(一级、二级)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 改造环境:主要是居住环境,对残疾人在家庭生活中存在的洗漱、如厕、做饭、就寝、出行难问题进行解决。 改造内容:按照“因地制宜、量体裁衣、一户一策”的原则,结合残疾人的残疾类别、身体状况、参与能力、居家状况、房屋基础设施、对无障碍的依赖度进行改造,主要内容有: 1、肢体残疾人: 厨房——改门、改低位灶台、燃气开关、漏气报警器等; 卫生间——安装洗手盆扶手;改门、坐便器两侧或一侧安装U或L型扶手,或配发可移动坐便器;沐浴椅(凳)、低位花伞、浴盆、铺设防滑垫等。 卧室——改门、安装电动窗帘、床头扶手、配发多功能床等。 院子——平整地面、修建坡道、安装扶手、手摇或电动晾衣架等。 可配发轮椅、助行器等,有条件的县区可选配升降餐桌、生活自助具(如电饭煲等)、防褥疮垫、失禁排泄辅助用具、卫生间可安装太阳能或热水器等。 2、视力残疾人: 选配盲杖、语音门铃,卫浴间安装浴凳或沐浴椅、防滑垫,有条件的县区可选配语音报时钟表、语音电饭煲、听书机、上网读屏软件等生活辅具。 3、听力言语残疾人: 选配闪光(或可视)门铃、闪光报警水壶、震动闹钟等生活辅具。 4、智力、精神残疾人: 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电源保护插套、安全防护网,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选配定位呼叫手环、密码刀具箱等生活辅具。 四、残疾人养老政策 贫困户家中有一、二级持证残疾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满55岁就能领取养老金,请帮扶责任人协助办理。贫困户本人、代办人或村级代办员需要携带贫困户的残疾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村居(社区)提出提前领取养老保险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村居(社区)初审后报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镇(街道)受理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养老金自审批次月开始发放。 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贫困户家中有持证残疾人,或不持证的0-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并且有康复需求的,请帮扶责任人帮助其申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本人或其监护人、代办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病历或诊断证明,向区残联提交康复申请,经区残联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可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或适配辅助器具。 1.视力残疾:根据需求情况,提供盲杖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2.听力言语残疾:为0-17岁听障残疾人提供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功能训练等康复服务,年补助听觉言语康复训练费1.5万元(全日制)。 3.肢体残疾:为0-17岁肢残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运动及适应训练等康复服务,为0-17岁儿童少年免费提供适配辅助器具,年补助运动及适应康复训练费1.5万元(全日制)或0.5万元(非全日制);为成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4.智力残疾:为0-17岁智力残疾人提供认知及适应训练等康复服务,年补助1.5万元(全日制)。 5.精神残疾:为0-17岁孤独症患者提供沟通及适应训练等康复服务,年补助1.5万元(全日制);为成年精神残疾人提供精神疾病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区残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残疾人学生上学 贫困户家中有6-14周岁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的,请帮扶责任人协助贫困户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入学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大学生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可申请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新考入大学后,由残疾新生个人(或其家长代理)向区残联申请,填写《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残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区残联认定且资金下达后,按照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七、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贫困人口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的前提和基础。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贫困人口中除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都要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没有参保,就没法享受门诊看病、住院报销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年参保1次,一般每年的10-12月份缴纳下一年医保费,政府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贴。 八、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包括以前认定的五保户) 帮扶责任人发现贫困户中的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请帮扶责任人协助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授权核查其收入、财产状况),按规定提交身份证等(请各地予以明确)。区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如申请未通过,民政部门要向贫困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救助供养标准(供养金)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对选择分散供养的贫困户,经本人同意,镇(街道)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委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并签订相关协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月发放给特困人员本人,从2019年8月起,兰山区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2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6540元。照料护理标准发给为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的照料护理人,其中,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7200元,部分自理人员每人每年3300元,自理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 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由区民政部门或镇(街道)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供养服务机构无特殊理由不得拒收;未满16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特困人员、相关服务机构、区民政局或乡镇(街道)三方签订集中供养协议。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供养金拨付给集中供养服务机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可继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待遇一般可享受至大学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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