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柳青苑小学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 ||||||||||||||||||||||||
2025-05-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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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近日,临沂柳青苑小学联合法治副校长、兰山法院柳青法庭骆媛法官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欺凌 护航青春成长"法治教育活动。活动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师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筑牢校园反欺凌法治屏障。 活动伊始,校领导与骆媛法官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规范学生行为、依法治校"等主题展开座谈。双方重点探讨了学生欺凌的成因与防治策略,骆媛法官结合司法实践案例,从法律角度提出校园安全管理建议,校方表示将加强家校联动,完善学生欺凌预防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随后的法治教育讲座活动由综治办陈主任致欢迎词,并宣布活动流程。 骆媛法官针对六年级学生身心特点,通过图文并茂的PPT、情景模拟及互动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学生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危害。结合真实案例,剖析了欺凌行为的法律边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欺凌"与"玩笑"的区别,传授遭遇欺凌时的应对策略,鼓励学生勇敢说"不",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课堂上,骆法官以案释法,强调欺凌具有重复性、权力不对等性、隐蔽性三大特征。例如,一次性的冲突不算欺凌,但长期针对特定对象的侮辱或群体孤立则构成欺凌。通过真实案例视频展示,学生直观感受到欺凌行为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深远伤害,进一步理清“玩笑”与“欺凌”的界限。 在讲座进行的过程中,同学用心聆听,认认真真做记录,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怎样做一位合格的小公民。 活动尾声,副校长房继玲进行总结发言,她对同学们发出倡议,希望同学们在此次学习中,能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履行班级公约,争做文明少年。 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下一步,我校将继续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和内容,积极构建法治、和谐、平安校园,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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