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临沂第一实验小学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 ||||||||||||||||||||||||
2018-11-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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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一实验小学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临教人字〔2018〕38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兰山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聘会议精神要求,制定临沂第一实验小学2018年职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相俊 副组长:杨天辉康立军 成员:房磊 刘龙生 孙艳 吴兴珍 陈连恩 宋建峰 宋远侠 王 红 宋娟 卢英苗 全丽娜 刘 慧 赵继娟 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会议精神。 2.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指导工作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并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 3.监督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4.及时公开公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 (二)工作小组: 组长:康立军 副组长:刘龙生 成 员:彭学澄 房磊杨爽凌丽君 全丽娜 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2.根据实施方案,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各项工作。 3.讨论决定一些评审工作中的有争议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交不能决定的重大问题。 4.向领导小组汇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开展情况。 二、赋分办法 (一)师德赋分 满分10分,基础分每人5分,另外5分由学校依据近三学年师德考评成绩确定。 将严禁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依据。 (二)工作年限赋分 教龄每年0.8分,工龄每年0.6分。计算办法从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算为教龄。教龄工龄不能重复加分。 (三)学历赋分 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1分,研究生(结业)1.2分,研究生(硕士)1.5分。赋分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工龄)。 (四)任职年限赋分 每年1分。竞聘高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初级职务之日推算。任职年限以聘任通过日期为准,按周年计算。 (五)待聘年限赋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已评未聘人员,竞争待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待聘时间每年2分。 (六)年度考核赋分 优秀等次每年2分,合格等次每年1.8分。以近五年计算,累计不超过10分。 (七)荣誉赋分 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项。国家级8分,省级7分,市级6分,区级3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其他各级各类部门单位表彰的荣誉奖项,经学校推荐或备案的,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赋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以上两类荣誉各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八)工作量赋分 工作量以近三学年为准。基础分均为10分。 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基础分加任课工作量分。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999]46号文件规定,每学期每周平均授课时数小学16节(或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的)为标准工作量,计15分。不足标准工作量者,周平均授课时数每少2节每学期减1分,每学期的少课时量累减,最低分不低于10分。无工作量者0分。另外5分的计算,按照三学年的工作量成绩进行折合。分语、数、英、音体美信常四组,每大组最高分折算为5分,其余人与之对比折算赋分。再求三学年折分的平均数。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基础分加实际工作量分。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量视为标准工作量,计15分。其余的4分按照三学年的工作量成绩进行折合。兼课超过标准课时量2/3的直接定为一等加4分。无工作量者0分。 非教学人员最高分不超过本学校教学人员的最高分。 (九)出勤赋分 以近三学年为准,每学年5分,三学年全勤15分。每学年请假累计10天以内的不扣分。请假超出的天数每天扣0.5分(婚、丧、产假除外)。旷工每小时扣0.5分,扣完为止。 (十)学术成果赋分 1.在正式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0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2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论文必须是在教育期刊或教育报刊正式发表的,增刊、专集、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综合性报刊发表的不予以赋分。 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并与所教学科相关的专著,主编3分,副主编2分。 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有多篇论文或论著者只限两篇(本),可累加计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4分。论文系两人以上者,只取前两位赋分,位次每降一位减1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为2、1分。以上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1分。 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中已明显见效,其成果又经教科研部门评审认定。省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2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3、2、1分,课题组成员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课题组成员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校级成果一等奖0.5分,二等奖0.2分。 结题的课题按同级别的三等奖记分。 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不计分。 以上两项科研成果,每项只取最高级别赋分,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7分。 (十一)业务成绩赋分 1.教学人员教学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学奖的,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该项不同年度的教学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10分。 2.非教学人员业务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个人业务单项奖,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该项不同年度的业务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7分。(纯教学人员此项不计分。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业务奖和本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3.专业人才奖项:任现职以来,齐鲁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项,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该项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不累加。 4.讲课比赛:任现职以来,国家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省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区级一等2分、二等1分。公开示范课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校级公开课0.5分。其他经学校推荐的说课、录像课等奖项降一个等次计分。该项不同年度的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6分。 5.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等活动并获辅导奖的,国家级、省级一等奖计2分,省级二、三等奖计1分;市级一、二等奖计1分;区级一、二等奖计0.5分。此奖项只取最高级别中的一项,不累加。 6.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7.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等管理工作的,每学年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副班主任有参评资格,但是不再赋分。 8.任现职以来,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能圆满完成岗位职责的并按规定兼课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6、7、8三项不重复赋分。 (十二)集体荣誉奖项赋分 1.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集体荣誉奖(规范化学校、年终综合检查先进单位、基础教育先进集体等)。任现职以来,省级:校长6分,分管副校长4分;市级:校长4分,分管副校长3分;区级:校长3分,分管副校长2分。此项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2.由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单项集体奖,国家级:主持人5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4分;省级:主持人4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3分;市级:主持人3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2分;区级:主持人2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1分(主持人指主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主要参与人员指在该项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项目负责同志)。 单项集体奖赋分办法: ①所有单项集体奖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单项集体奖赋分时,必须有获奖证件; ③获多种单项集体奖者,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1、2两项累计加分。 (十三)支教教师、到农村援教教师赋分 局派支教教师支教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者,计2分。此项分值不同年度的可以累计加分。 局派到农村学校援教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者计1分,担任班主任的计1.5分。此项分值不同年度的可以累加。 (十四)继续教育赋分 根据上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学分,达到聘任职务规定学分的计3分。 说明: 1.所有证件赋分以拿到证书为准。 2.距退休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本次评聘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不得高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和等级。没有相应资格参加评审后再备案的,时间以评审公布后备案时间为准,备案时距退休时间不满六个月的,不得高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和等级。 3.在2017年度考核工作中,定为不定等次、不予考核及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本次申报评聘。 三、工作安排 10月19日 召开全区职称评聘工作会议,会议下发相关文件及人社局核准批复的“评聘推荐指标分配通知单”。 10月20日-21日 学校召开班子会,依据竞聘推荐数量,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0月22日上午 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依据竞聘推荐数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拟定本次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85%以上同意后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10月22日下午学校开始组织中级竞聘推荐工作。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4日--10月30日。 10月25日学校开始组织高级竞聘推荐工作。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7日--11月2日。 10月24日-25日报送中级职称材料。 11月1日-3日报送高级职称材料。 2018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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