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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临沂三小学校内部规章制度
2020-06-1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15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内部规章制度】临沂三小学校内部规章制度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155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6-17

教师综合考评制度

第一部分考评内容

教师工作实绩考评的内容确定为“态度、能力、绩效”三维体系,其中“态度”包括师德、考勤,“能力”指工作量,“绩效”包括工作质量和突出贡献。满分1000分,具体赋分指标如下:

项目

师德

考勤

工作量

工作质量

突出贡献

权重

0.15

0.10

0.20

0.50

0.05

分值

150

100

200

500

50

第二部分考评办法

第一章师德(150分)

一、考核内容

本项包括①爱国守法主要考查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行为规范等情况;②爱岗敬业主要考查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等情况;③关爱学生主要考查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④团结协作主要考查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⑤教书育人主要考查教师重视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⑥为人师表主要考查教师的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廉洁从教等情况。

二、考核评价

由政务处组织,由教干、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1.学校评价(40%):学校分别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

2.教师评价(40%):在教师述职的基础上,教师互相评价。

3.学生和家长评价(20%):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和家长评教活动。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师德考评总分中扣除相应分数(5—20分),情节严重或再次违反者计0分,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处理规定

1.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或出现严重教学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安全护导值勤中不到岗、到岗不履责造成安全事故的;

3.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4.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影响学校发展言行的;

5.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经常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6.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报刊等牟取私利的,搭车收费或以家委会名义等乱收费的;

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等财物及接受吃请的;

9.工作日饮酒、校园内吸烟、课堂内使用通讯工具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的;

10.在给学生调位、安排学生干部、评先推优等过程中借机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的;

11.工作时间脱岗、串岗,上网聊天、网购、看视频、玩游戏、炒股、打扑克等与教育教学无关行为的;

12.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二章考勤(100分)

一、考勤规定

1.考勤:凡工作日上班或节假日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值班、考试、阅卷等,均做考勤。

2.缺勤:正常上班时间无故不到校者为旷工;无故缺课者为旷课;较学校规定出勤时间晚到1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10 分钟视为旷工(或旷课);较学校规定离岗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10分钟以内为早退,超过10分钟视为旷工(旷课);学校或部门不定时查岗,未在本职岗位视为旷工。 在考勤时间内迟到、早退、请假(包括个人事假和病假)、旷工、旷课等均为缺勤。

3.月全勤:在学校考勤的一个月内无缺勤者,为月全勤(产假者除外)。

4.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需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只计时不扣分。其中婚假1周;产假158天;丧假3天。

5.公务假:指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听课、会议、活动、采购、各类考试等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为公务假。

二、考勤程序

1.实行请销假制度。有病、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销假、调课手续者,按旷工、旷课处理。请病假2天以上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上课时间不得随便离开教室,办公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办公室。因事外出要向学校请假,填好外出登记表,调好课,并在校门口填好出入登记表。

3.严格请假程序:(1)1天以内,由分管考勤教干签批,并将请假条第三联交保卫科存查;(2)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签批,并报分管考勤教干登记;(3)教干、年级主任请假一律找校长签批;(4)所有请假,必须本人提前履行请假程序,认真填写请假条,无特殊情况不准代请。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签批的事后需及时补签,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按旷工计入考勤。

4.请假如涉及到上课,请假人需提前或假后将所调课补上;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补课的,由教务处做好登记,量化计入个人工作量。

5.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违者按旷工处理。

6.请假人返校后,要第一时间找准假人销假,否则延长时间按旷工处理。

三、考评与奖惩

1.事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天扣5分。学期累计10 天及以上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短假累加成天数计分。

2.病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天扣3分。 学期累计30天及以上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按《山东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等文件规定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允许之内怀孕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流产,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的14天内不扣分;政策之外的小产所请假按病假处理。

3.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4.旷工1小时(含1小时内)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

5.凡学校或部门组织的会议、各种活动(升旗、教研、培训等)、值勤值班等,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 分。

6.上班期间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网聊、网购、看视频、炒股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每次扣10分。

7.请假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8.考勤成绩计入个人学期综合考评,并与评优树先、绩效工资、职称评聘相挂钩。

9.哺乳期女教职工。哺乳期内的(孩子未满一周岁)女教职工,在哺乳期内,每天享受1小时的孩子喂奶时间。

第三章工作量(200分)

一、教学工作量

1.标准课时。指教师完成1个单位教学时间(即1节课)的教学任务,包含备课(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课后反思、实验准备、考试评卷以及音体美教师的组织两操和各种文体活动、信息教师对计算机、网络、音响等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和摄影摄像工作等过程所付出的脑力与体力劳动之和,称1个标准课时。

2.学科系数。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综合考虑各学科(主要考虑学科工作量与难易程度等特点)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劳动情况而定。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品德

科学

信息

综实

音乐

体育

美术

地方

选修

分值

1.2

1.1

1.1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3.周课时量(教学工作量)。教师在一周内所承担的标准课时的总量。

教学工作量(周课时量)=实际周课时数×学科系数

二、管理工作量

管理工作量包括教师担任班主任、年级管理、教研组长、辅导员和其它岗位等管理或服务工作的工作量。

兼职

基本工作量

班主任/副班主任

6课时/2课时

辅导员

4课时

年级主任

3课时

教研员

3课时

教研组长

3课时

1. 教干管理工作量参照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量。

2. 教研员在职称评定、评优树先中赋分办法参照教研组长

3.护导执勤工作量:每天按规定执勤按2课时计入。

4.担任社团辅导工作、特种处室的管理及临时工作集中性加班、担任其他工作的工作量: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计算课时。

三、附加工作量

1.教研工作量:参加教研活动每周1课时;听课每周1课时,以学校教研、组内教研为准。

2.卫生工作量:卫生清理打扫每周1课时。

3.继续教育工作量:每周1课时,要有学习笔记。

4.早读辅导工作量:每次记0.5课时。

四、工作量计算办

(一)教师工作量分数=200+(教师周工作量总时数-标准工作量16)×2分

(二)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周工作量标准

每学期进行个人述职,由教师代表民主评议产生。

第四章 工作质量(500分)

一、教学质量

(一)教学业务(100分)

备课(10)、上课(30)、作业布批(20)、学习(15)、听评课(5)、基本功(15)(写字、诵读、读书)、教研活动等(5分)

(二)考试考查学科(400分)

A.考试学科

1.评估内容

考试学科采取平时动态评价和学期末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质量调研占100分,期末考试占300分。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按市、区教学质量调研计算办法量化赋分。

2.计算办法

(1)教学质量分数=平时质量调研分(100分)+期末考试分(300分)

兼课成绩=平时质量调研分(100分)*0.3+期末考试分(300分)*0.3

(2)个人成绩分率得分(140分)=95分率的折分+90分率的折分+85分率的折分+80分率的折分+75分率的折分+60分率的折分+平均分的折分

95分率的折分=(95分及以上学生数/全班人数)/年级最高95分率×20

90分率的折分=(90分及以上学生数/全班人数) /年级最高90分率×20

85分率的折分=(85分及以上学生数/全班人数) /年级最高85分率×20

80分率的折分=(80分及以上学生数/全班人数) /年级最高80分率×20

75分率的折分=(75分及以上学生数/全班人数) /年级最高75分率×20

60分率的折分=(60分及以上学生数/全班人数) /年级最高60分率×20

平均分的折分=(全班学生总分/全班人数) /年级最高平均分×20

平时质量调研分(100分)=平时个人分率得分/140*100

期末考试分(300分) =期末个人分率得分/140*300

B.考查学科

1.考评内容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考核内容分为“一度”、“两率”和“三果”。“一度”指工作态度;“两率”指教师上课率、学生兴趣率;“三果”指过程性教学效果、终结性教学效果和专业性工作效果,共计400分。

2.考核办法

(1)工作态度(40分)

要求:科任教师上课态度认真,无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违反教学常规和师德规范的行为。考核办法:考核通过日常检评和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此项由政教处组织,教务处、同组人员以及所任教班级的班主任参与。

(2)上课率(40分)

要求:任课教师按照《课程方案》和学校课程表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授课任务。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的,要到教务处调课,并按时补上;教务处做好相关记录。考核办法:考核分数=实际上课数÷应上课数×该项分值,此项由教务处负责检查统计提供。

(3)兴趣率(40分)

要求:学生喜欢上任课教师的课。考核办法: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学生的兴趣率。考核分值=[很喜欢(3)×票数+较喜欢(2)×票数+一般(1)×票数+不喜欢(0)×票数]/调查人数×该项分值,此项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统计提供。

(4)形成性教学效果(60分)

要求:教师自觉遵守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课上教师指导调控得力;学生参与面广、参与度深,课堂体现尊重、平等、激励和探究、合作。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学生的各方面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精神状态好。考核办法:教务处对考查学科每周至少检查或抽查一次;每月至少听一节课。

(5)终结性教学效果(150分)

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掌握牢固,运用灵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体验深刻、正确。考核办法:通过笔试、口试、技能测试等形式,量化赋分。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提供(品社、科学、信息的终结性教学效果为220分)。所有成绩的计算一律按考试学科成绩的计算办法进行赋分。

(6)专业性工作效果(70分)

计算办法=学校民主评议赋分(50分)+个人专业性效果展示赋分(20分)

①学校民主评议内容:任课教师对学校交给的专业性工作,认真负责,参与积极,效果良好,成绩突出(如音乐方面:组织社团训练,组织艺术节、各类文艺演出和学校、上级组织的师生艺术类竞赛活动;美术方面:班级、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宣传以及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类艺术竞赛活动;体育方面:课间操组织训练;运动会、体育节、单项比赛等竞技性体育活动组织;田径队训练、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体育竞技比赛等)。

考核办法:学校各相关处室做好检评和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末组织一次评议。先由本人述职,再进行民主评议。此项考核由政教处组织。

②个人专业性效果展示内容:任课教师根据个人专业素养和所带年级学生特点开展的社团或班级特色展示活动等。

考核办法:每学期组织一次成果展示,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赋分,折算后计入专业性工作效果成绩。

二、教干教辅人员工作质量

教干、教辅人员的工作质量由教师代表民主评议(40%)和校评(60%)产生。评出A/B/C三个等次,权重为1:0.9:0.8。

第五章突出贡献(最高50分)

一、荣誉奖励

(一)综合荣誉

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项。国家级8分,省级7分,市级6分,区级3分,校级2分。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党员奉献积分成绩突出者,可直接推荐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二)单项荣誉

其他各级各类部门单位表彰的荣誉奖项,经学校推荐或备案的,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师德高尚,个人先进事迹获得社会赞誉的,计2-4分。

以上两小项各取最高等次计分,可以累计加分。

二、学术成果奖励

(一)论文论著

在正式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在10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

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并与所教学科相关的专著,主编3分,副主编2分,编者1分。

以上两小项各取最高等次一篇计分,可以累计加分。

(二)科研成果

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为2、1分。以上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1分。

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中已明显见效,其成果又经教科研部门评审认定。省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2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3、2、1分,课题组成员递减1分, 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区(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课题组成员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

结题的课题按同级别的三等奖记分。

三、业务成绩

(一)优秀教学质量奖

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学奖的,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校级1分。

(二)专业人才奖

齐鲁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项,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校级1分。

(三)讲课比赛

1.在国家、省、市级讲课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5、4)分、5(4、3)分、4(3、2)分;区一、二等奖2(1)分,校级一等奖1分。不同课题可累加。

2.公开课、示范课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对待。经学校推荐的说课、微课、录像课、课件制作、基本功大赛、区课改展评课、一师一优课等奖项降级计分。经学校推荐参加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经验交流,按同级别公开课计分。

以上两项不同课题可累加。

(四)素养提升

坚持练字、诗文诵读、读书,积极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在国家、省、市、区、校级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4、3)分、4(3、2)分、3(2、1)分、2(1、1)分、1分。

(五)竞赛

由学校推荐参加的上级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奖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计4、3(2)分,3、2(1)分,2(1)分,区一二等奖计1分,校一等奖计0.5分。同等项目选最高计分 ,不同项目可累加。

(六)辅导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等活动(如艺术节、鼓号操、运动会、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并获辅导奖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计4、3(2)分,3、2(1)分,2(1)分,区一二等奖计1分,校一等奖计0.5分。多人辅导每降一位减1 分。同等项目选最高计分 ,不同项目可累加。

(七)宣传

充分挖掘学校教育教学、德育活动先进经验,优秀师生、家长先进事迹,在各级媒体(局考核认可的媒体)报道。国家、省、市、区级报道人分别计4、3、2、1分,活动组织人按报道级别的二分之一赋分,同一活动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同活动可累加,此项最高计10分。

(八)分管工作

分管工作在各级评优中获奖或承担现场会的,给主持人、主要参与人员(主持人、主要参与人员指—学校综合荣誉:校长、副校长;学校单项集体荣誉、现场会:分管校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教研组荣誉—组长、组员;班级荣誉:班主任、副班主任)国家级:主持人5分,主要参与人员4分;省级:主持人4分,主要参与人员3分;市级:主持人3分,主要参与人员2分;区级:主持人2分,主要参与人员1分(主持人指主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主要参与人员指在该项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项目负责同志)。该项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九)文明创建工作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在文明奖的发放中,提高一个等级进行发放(不高于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最高标准),不受等级比例限制。受奖励老师由年级提名,报学校校委会审批。

以上五章各项得分之和,为教师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成绩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师评优树先、职级确定、评聘的主要依据。考评时学校将划分考试学科系列、考查学科系列和教干教辅人员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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