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及结果
2020-09-1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15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及结果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156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9-12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现就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具体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继续实行以划片为主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继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范围内报名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登录“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0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统筹学位→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现场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3)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4)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5)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0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户籍所在地是我校片区的根据容纳的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校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给予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由于学位限制不招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新生一年级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控制在55人一下),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四)做好宣传引导。并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家长钉钉群等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五)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8183469),以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


附件1 2020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临沂三小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机构


附件1

2020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实施步骤

日程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宣传准备

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研制、公布《2020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3..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招生准备

信息

采集

7月12日8:00至15日8:00

1.面向镇(经开区)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农村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志愿学校

农村学校

入学申报

7月15日8:00至21日8:00

1.面向四个街道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城区学校

入学申报

城区

常住

人口

子女

招生

7月21日至31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比对核查学校

8月1日至3 日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录取常住人口

城区随迁子女招生

8月4日8:00至5日20:00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申报小学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

的仅限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一次申报

8月6日至7日

1招生学校按积分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提示未录取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报名及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体局及各镇街道再次统筹学位。

随迁子女一次录取

8 月 8 日 8:00

至 9 日 20:00

1.未被初次申报学校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

相关学校公示空余学位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

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二次申报

8月10 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录取的

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随迁子女

二次录取

现场确认

8月11 日至 12 日

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签字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分批

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确认

新生报到

8月中下旬

1.打印、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2.各招生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发通知书

附件2

临沂三小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官爱芬

副组长:王秀珍 陈庆林

成 员:王立生 李传芹 张宝玉 高吉凤 尤强胜 李崇芳刘海源 刘涛 张秀杰

二、工作小组:

组长:王秀珍

(一)招生咨询组高吉凤刘涛

(二)信息管理组:郑朋福

(三)现场审核组

1、安全秩序组: 刘海源石少红 诸葛祥友 徐怀伟

2、审核小组:

一组:王秀珍 刘涛 杜慧文李玉梅

二组:陈庆林王立生 马慧李林林

三组:李传芹 张宝玉沈玉刚张慧芳

四组: 高吉凤刘海源刘法强高义真

4、信息录入组:郑朋福

5、后勤保障组尤强生



临沂三小2020年学校招生结果

我校严格按照《2020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年级共招生590名学生。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