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 | ||||||||||||||||||||||||
2019-10-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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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加强教育科研规章制度的建设,提高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和整体水平,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市区两级教育科研工作考核和量化评估细则,学校制订了《临沂第四实验小学教科研工作管理条例》(试用稿) 一、指导思想 在教育与教学中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通过具体的课题研究和实验项目,让全体师生参与学校办学实验和改革研究,不断反思现状,梳理思想,创生新思想、新课题,让教育科学研究真正成为临沂四小教师、学生快速发展的生长点。加强教育科研管理,使教育科研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并卓有成效地进行。 二、教育科研管理的内容 1.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组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过程以及结题,总结交流推广。 2.协助聘请课题指导老师。 3.开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 4.负责每年的教师论文评审交流工作。 5.申请并参与管理科研经费、教育科研人员的津贴及研究实验费用。 6.收集教育科研资料,向教师提供教育科研信息。 三、科研课题的管理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管理 1.申报立项的科研课题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2.申请立项的集体或个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教科研处递交《项目申请书》。 3.申请立项后由教科研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经批准后方可立项。 4.凡向上级部门已申报立项的教育科研项目必须在教科研处登记备案,学校支持各种研究和实验。 (二)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 1.课题立项后,应写出课题实施方案。 2.组织课题实施阶段(学期、学年)检查评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矫正偏向,控制无关变量,保证实验研究正常开展。 3.课题组及成员每学期末、学年末,写出阶段总结并组织交流。 4.检查各课题组阶段实验及调查资料、数据、论文、总结等资料的收集、管理情况,为课题评审做准备。 5.组织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调查研究,学习考察与资料研究等。 6.校级课题一般由教科研工作室进行常规管理并组织实施。 (三)成果管理 1.教育研究的成果形式一般应体现为两部分:一是教育实践效果的变化;二是文字总结。文字总结的成果形式为:论文、论著、经验总结、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个案研究、教育科研文章等。 2.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3.根据立项等级,组织不同层次的专家、同行、领导对课题进行评审。 4.未完成的课题的可申请延缓结题和评审。 5.对通过评审的课题应进行登记,并发给证书。相关成果及资料存人教师业务档案。 6.研究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按等级颁奖。 7.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 学校每学年在论文评比的基础上出版一期《书香人生》,利用舆论工具宣传先进的研究成果;每年教师节上表彰获得论文奖的教师。 四、教育教学论文评选 1.原则:科学性、实践性、先进性;公开、公正、学术平等。 2.每年六月底,由科研工作室处负责收集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开展初选工作。 3.经初选获得通过的教师论文,由教科研工作室送教科研中心,参加教科研中心组织的论文评选评审。 五、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一)发表论文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按国家、省、市、区、校(书香人生按人计分)分别2分、1.5分、1分、0.5分、0.3分。在正规报纸、杂志、网络、宣传媒体中发表的通讯稿,主笔人按照国家、省、市、区、校,依次加1分、0.5分、0.3分、0.2分、0.1分。 (二)获奖论文 凡是经学校推荐获奖的论文在国家、省、市、区、校获一二等奖者分别记1.5分、1分、0.5分、0.3分、0.1分。凡获得上一级一二等奖以外的奖项者,按相邻的下一级奖项的一等奖对待。 (三)教科研成果 凡与课题有关的课题实验成果,并经各级科研部门评审认定等级的课题,其主持人: 1.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0.5分。 2.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 3.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 4.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 课题组成员仅限前3位,每位均与主持人少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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