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九中学教师发展性评价量化方案 | ||||||||||||||||||||||||||||||||||||||||||||||||||||||||
2020-09-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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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愿景和目标,努力营造团结和睦、公平公开、竞争有序、务实高效的教师成长环境,根据新形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修订临沂第九中学教师发展性评价量化方案。 一、评价项目与权重 1、师德100分 2、考勤100分 3、工作量200分 4、过程管理200分 5、教学质量400分 计1000分 二、结果使用 教师发展性评价量化成绩是教学质量奖、年度考核、评优树先、职称评聘、岗位竞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办法 (一)师德100分 每学期末学校组织教干、教职工代表和学生对教师师德进行民主评议,按照2:4:4的比例折算。被市民投诉查实的,按照《临沂第九中学关于市民投诉处理办法(临九字【2018】5号)》,由专门的组织机构根据行为性质和影响程度,界定扣分等级,形成书面决议并备案。 (二)考勤100分 根据《临沂第九中学考勤量化细则(临九字【2018】6号)》 (三)工作量200分 基本工作量权重为2.1,教师工作量由课程工作量和附加工作量两部分合计组成。 1、课程工作量权重
(1)本表所列权重包括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内容。其中语文、英语、数学包括自习辅导和作业批改等,物理、化学包括作业批改和演示实验等,生物包括演示实验等,体育包括升旗和体育测试等,信息包括机房维护等。各学科都包括临时性的辅导等,跨年级代专业课加课程工作量权重0.15。 (2)兼职岗依据学年选岗聘任的结果,按照实际的工作量核定后予以相应的赋分。 (3)校本课程按每节加0.01。 (4)由学校安排的阶段性替课,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的认定与计算。 2、附加工作量权重 (1)上午第四节加工作量权重0.075。 (2)参与筹备全校性运动会、科技节、文艺汇演、画展等相关的体育、信息、音乐、美术教师:在当月记工作量权重0.375,最后总和除以4记入工作量。 体育带操:按实际检评情况加工作量权重0.00375/天。 (3)教研组长工作量权重0.15,备课组长工作量权重0.15,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工作量权重0.2,年级主任、带课教干工作量权重1.05,年级管委会成员工作量权重0.3,年级团(队)辅导员工作量权重0.15,班主任工作量权重0.5。 (4)理化生学生分组实验:按实际开课情况每班每次加0.0075。 (5)每带一个班加0.02个工作量权重。 (6)临时性替课按每节加0.01,被替的课如为公务外出,不扣工作量,其它原因扣相应节次的工作量。 3.工作量权重使用 (1)授课节数工作量=课程方案工作量权重×14/基本工作量权重2.1。 (2)授课节数工作量达到14为标准工作量得200分,超一加10分,少一减10分。 (3)附加工作量得分=附加工作量权重×2/0.15(18分封顶)。 说明:在评优树先、年度考核、职称晋级使用工作量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量。 工作量=课程工作量+附加工作量×0.7 (四)过程管理200分 1、计划与总结10分 教研组工作计划(2分)、备课组工作计划(2分)、个人教学工作计划(1分)、期末总结(1分)、期中和期末学情诊断总结与反思(各2分)。以上计划或总结于当月进行考核,不交者记“0”分。 2、集体备课15分 集体备课每周一次,每次按时参加的加1分,迟到、早退等扣0.5分,不参加的不计分。 3、个人备课50分 根据《临沂第九中学备课检查标准》 4、课堂教学30分 每学期组织学生、教职工代表和教干进行评教,各占10分。 5、作业质量30分 根据《临沂第九中学作业检查标准》 6、学情诊断20分 按教学计划组织阶段性的学情诊断,发挥其诊断、反馈、补偿的作用。检评按照数量得分占15%,次数得分占20%,质量得分占60%,封面得分5%记入总分。 7、师德理论学习及法律法规学习 10分 笔记内容做到摘抄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每学期期末检评一次,根据学习笔记检评的数量、质量和考试成绩计分。 8、 教研活动15分 (1)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按时参加并做好学习记录+5分。 (2)教研组、备课组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 (3)教务处组织学期末检查,少1次扣2分,所得分记入本组成员积分中。 9、听评课20分 要求老师经常听课评课,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学期不少于20节,30岁以下教师不少于30节,新上岗教师第一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 ,第二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通过检查听课记录来考评听课情况,少听一次扣2分。其中课堂检查及听课记录分别计10分,每少1节扣0.5分。 10、公开课 学校统一安排的各级调研、交流课每节+3分,三课和学科周开课每节+2分。 11、监考、阅卷 (1)社会性考试:55岁以下教师社会性监考轮排,55岁以上(含55岁)教师不再安排监考。 (2)校内考试:55岁以上(含55岁)教师只安排监考,不安排阅卷。 (3)校内、社会性监考每场加1分,阅卷保质保量,每次赋加5分,因个人原因电子阅卷无法按时完成的,本次阅卷不赋分。(4)监考阅卷期间的考勤严格落实学校有关考勤制度中有关规定。 12、班主任 校级优秀班集体加8分,良好班集体加6分,其他班集体加4分。 (五)教学质量400分 1、考试学科计分办法 (1)班级集体创优100 实行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级教学质量团队创优,强化任课教师间的团结合作。 特优:年级考评总人数的前25%为特优生,同时单科成绩在本学科前25%的为有效特优生,各任课教师赋分公式:50+(有效特优数/班级总人数-25%)×200。 学优:年级考评总人数的前60%为学优生,同时单科成绩在本学科前60%的为有效学优生,各任课教师赋分公式:50+(有效学优数/班级总人数-60%)×200。 (2)优秀率100分 100+(个人优秀率-备课组平均优秀率)×100,最后取教师所任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该项得分。 (3)及格率100分 100+(个人及格率-备课组平均及格率)×100,最后取教师所任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该项得分。 (4)平均分100分 以班级学科平均分在全年级的名次记分,第1名100分,最后一名50分,每降低一名从满分中减50/(m-1)分(m为班级数),最后取教师所任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该项得分。 (5)平均分位次差分 所任学科在年级的位次与班级总评在年级的位次比较,每高一个位次加1分,低一个位次减1分。取其所代班级的平均得分记入总分(以平均分为依据),计算公式为: 位次差积分=「(班级名次-科名次)×1分+……+(班级名次-科名次)×1分」÷所代班数 2、跨年级任课的教师,教学质量取两个年级赋分的平均数,不再折算。 满工作量调控:教师教学成绩积分=教学质量1-5项积分之和×0.2×教师课程方案工作量权重÷基本工作量权重2.1+教学质量1-5项积分之和×0.8。 不满工作量调控:教师教学成绩积分=教学质量1-5项积分之和×0.4×教师课程方案工作量权重÷基本工作量权重2.1+教学质量1-5项积分之和×0.6。 个人得分=期中得分×40%+期末得分×60%。 3、九年级下学期教学质量计算办法 (1)九年级下学期依据中考成绩计算得分,并增加集体创优赋分。 (2)集体创优120分 计算办法:鼓励以备课组长为核心的学科教学质量团队创优,强化学科备课组内的团结合作,考查备课组中考的1000人进线率、3000人进线率、合格率和平均分等,居于全区同类学校第一加3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少加10分,计四个指标赋分之和。 个人总分=中考成绩+学科集体创优成绩 4、区级优秀教学成绩奖的推荐 (1)名额分配:九年级80%,七、八年级共20%。 (2)依据教学质量赋分由高到低确定。 (3)由自己组队并本人常年坚持训练,连续两年均位于区团体总分第一名,或一次市级团体总分第一名,当年度推荐为区级教学质量奖。 5、根据政策导向,鼓励教师多带课、带好课,周授课时数12节及以上的,教学质量赋分上不封顶。中途接班的教师,学科位次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提高,当学期赋分不低于备课组平均分(工作量调控前的平均分,含个人实得分),没有提高的按实得分计。 (六)考查学科教学质量 根据《临沂第九中学考查学科教学质量量化方案》 (七)证件20分 1、教科研 (1)教科研立项及结题5分 立项区级1分,市级及以上2分;结题区级2分,市级以上3分。 (2)区级以上教科研成果5分 教科室(所)评选认定的教科研成果(以实验方案、立项证明、 鉴定报告 和获奖成果证书等为依据)一二等奖,省级及以上5、4分,市级4、3分、区级3、2分。 首位按以上标准加分,其他按位次依次递减1分加分,同一项目,同一内容按最高等级分值记分,不累计。(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仍按相应级别论文计分)。 2、公开课、优质课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赋6、4、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4、2、1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赋2、1分。公开课按相应级别一等计分,课件制作、“一师一优课”等降一级使用。 3、辅导奖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活动获奖(以证件为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赋4、2、1分,市级一二等奖赋2分、1分,区级一二等奖赋1分、0.5分。集体获奖证件加倍赋分。 (2)辅导学生发表文章(原则上不少于300字),省级及以上赋4分,市级赋2分。 4、论文 教师由学校推荐参加教研室组织的论文评选,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赋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3、2、1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赋2、1分。教师在正规报刊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200字),省级及以上赋6分,市级赋4分。(发表论文只对前两位作者记分,位次递减1分,优秀论文证书不赋分) 说明: (1)1-4项可以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分; (2)以证书日期为准在相应学期内赋分。证书使用的有效时间为:7月1日—12月31日为当学年上学期,次年1月1日—6月30日为当学年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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