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十七中学2019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 ||||||||||||||||||||||||
2020-04-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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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史传杰 副组长:徐美玲 高吉峰 王升峰 成员:张凤建李金山王自君孟繁星赵海波王自锋于连波徐涛赵万振禚玉文 领导小组的职责: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安排工作进程,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徐美玲 高吉峰 王升峰 七年级教学部:徐涛李尊欣 胡 光 马东升 吴一俊 七年级智慧部:赵万振蔡超戴东磊王玮 八年级组:于连波张艳艳 孙梦醒刘明霞张振磊 九年级组:禚玉文李学聚张金昌刘化杰 音体美信组:赵海波 张凤建 李金山 徐飞 教干、教辅人员组:王自君孟凡星王自锋刘国栋 钱仲第 胡海滨 备注:各小组第一位成员为工作组组长 考核办公室设在政务处,王自君主任为主负责,赵万振主任协助完成,胡海滨、刘国栋负责材料汇总上报。 三、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1.继续实行考核结果公示制。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 2.年度考核备案人员含2019年度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包括2018年12月到龄的)。 3.结合教育工作实际,2019年教育系统年度考核时间段为2018年下学期(2019.3-2019.7)和2019年上学期(2019.9-2020.1)。 4.根据组织部和人社局要求,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各小组根据组内人数按比例分配优秀名额。 5.2019年新参加工作的见习期新教师(含2019年度新参加工作的聘用制教师),在见习期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 按照《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8号)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的,给予嘉奖,依规予以奖励1500元。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2020年4月7日:安排2019年度考核各项政策传达和宣传工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优秀名额,学校制定并公布考核细则。 (二)2020年4月10日:2019年度获得区教学奖和校级教学奖一二等奖的老师(教辅人员一块上交,但测评前50%的给予赋分)上交本年度(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的获奖证书。将证件送交各考核小组组长,截止时间:当天中午12:00前。 (三)2020年4月8-9日:各工作小组进行量化赋分和各项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并计算出每人最后得分。各考核工作小组要加强沟通,共同合作完成,对相关特殊问题一起商量,并报领导小组确定。 (四)2020年4月10日:各考核组组织本考核组人员进行复核签字。。 (五)2020年4月10-13日:学校对201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复核解释。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根据公示结果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打印相关表格。 五、各项数据的汇总打印及上报 各工作小组计算完毕后,需互换进行验算以确保结果准确,要确保公示的数据不出差错,计算人和验算人在核实无误后在统计表首页签字,于4月12日放学前将文字稿和电子稿给王自君归档备查,并整理汇总,4月13日:学校报送2019年度考核相关材料。 2020年4月7日 附件一:临沂第十七中学2019年度年度考核赋分办法 附件二:临沂第十七中学2019年度年度工作量考核办法 附件三:临沂第十七中学年度2019年度考核附加赋分标准 附件一 临沂第十七中学2019年度考核赋分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2019年度考核项目及分值设置如下:德能测评2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学过程10分,工作质量30分,附加赋分5分。 一、德能测评20分 1、教师测评12分。(占60%) 2、教干测评8分。 (占40%) 二、出勤10分: 根据平时考勤据实扣分。一个学期请事假(除公、丧、婚、产等假外)累计3天内每天扣0.1分,超过3天每天扣0.2分;一个学期请病假累计超过5天,超过部分每天扣0.1分;迟到、早退和忘签一个学期班主任超过15次,其他教职工超过5次,超过部分每两次扣0.1分;旷工每次扣0.5分(同一考勤周期内如上午上班和下班均未签到签退按旷工半天一次计入,全天未考勤按旷工一天两次计入);旷课每节扣2分;因公外派出发须持学校开具的请假条销假,不计考勤;会议由会议召集人负责考勤,迟到或早退每次0.1分,请假每次0.2分,旷会每次0.5分;监考和阅卷考勤按平时考勤的2倍计入考勤结果。以上各项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考勤结果由政务处负责提供。 三、工作量30分 各工作小组根据以在我校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以2019年实际工作量进行折算,暑假后在我校工作的以暑假后工作的半年工作量为基础折算为一年的工作量,暑假后休产假的以暑假前计算。 各年级教师工作量计算必须在遵循学校统一计算方法的原则下允许年级管委会根据教师平时在年级中承担的其他工作情况并在年级教师认可的情况下微调计算。 开设七年级选修课的教师工作量按实际备课和上课工作量与原工作量相加,没有作业工作量。 工作量计算办法详见附件二。 各工作小组按照附件二计算结果,按照2:3:3:2的比例为本组人员分别加20、18、16、14分。 四、教学过程10分 由教务处、各工作小组根据检评结果进行折算赋分。 各工作小组按照实际检评结果,按照2:3:3:2的比例为本组人员分别加10、9、8、7分。 非教学人员此项不赋分。 五、工作质量30分 教学人员根据2019年教学成绩奖评选的等次进行赋分,区级教学奖、校级一等奖的按30分赋分,校级二等奖的按28分赋分,未获奖的按26分赋分。 非教学人员教学质量由教干教师进行测评,其中教师测评占60%,教干测评占40%。 六、附加赋分5分 教学成绩获得区级、校级教学成绩一、二等奖的方可计算附加分。 非教学人员工作质量测评成绩进入前50%的方可计算附加分。 附加赋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附件二 临沂第十七中学2019年度考核工作量考核办法 第一条计算办法 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每学期每周平均授课时数标准定为12节,计30分。每学期每周平均授课时数(含折算时数)每超2节加1分;不足标准工作量者,每学期每周平均授课时数(含折算时数)每少2节减1分,最高减分不超过10分。每周授课时数包括上课、备课、作业批改、自习、辅导和附加工作量等。每周平均授课时数不足12节、但达到10节以上者按30分计算。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凡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者视为标准工作量,在此基础上,经民主测评,按照比例进行赋分。 第二条 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标准 1、上课工作量:指各学科教师在每周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课时总量(以学校课程表为准)。 2、备课工作量:以教师任教学科一个班的上课工作量为准,以1课时/节计算备课工作量。 3、作业批改工作量:以教师上课工作量为准,语数英理化教师以0.5课时/节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其他考试学科教师按0.25课时/节计算作业工作量,美术按0.1课时/节计算作业工作量。次数不足者酌情扣减。 4、兼职工作量:任课教师兼任管理工作的,按照以下标准每周加工作量。 教干、班主任加6个课时工作量, 教务员、政务员、年级管委会委员加4个课时工作量,非年管委处室委员加2个课时工作量,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周加2个课时工作量。 5、其他附加工作量: ①早读管理每周按照中学0.6课时/节计算,午休、课活、课外兴趣小组辅导等每周按0.7课时/节计算工作量。课外辅导必须有辅导计划、活动记录、活动照片和总结。 ②体育教师带课间操按照0.5课时/次计算工作量。 ③跨年级代课的教师每周加1个课时工作量。 ④理化生学科分组实验每一次外加1个课时工作量(学期初有计划,实验有记录)。计算:每学期分组实验总课时数/20周计入教师个人周工作量 ⑤临时性工作:运动会、训练队、音美活动、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参照以上附加工作量权重予以确定。原则上满45分钟可计0.5课时,并按照20周折算到周课时工作量中。 6、教师请假期间,替课教师按照实际代课时数/20计入周课时工作量中,并相应减少请假教师的周课时工作量。 附件三: 临沂第十七中学年度考核附加赋分标准 一、附加赋分标准 1、班主任和年级管理等工作:受到教体局表彰的中考先进班集体、先进备课组,班主任1分,班级任课教师0.5分,备课组长1分,组员0.5分。此项选最高一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本年度其他所有班主任均以校级优秀班主任计分,每人加0.5分,只担任一个学期的折半。 2、本年度获得的综合荣誉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区级0.5分。 3、本年度担任的工作受区级包括教育局各科室以上表彰的单项荣誉,国家级1.5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区级0.3分。 2、3项取最高等次计分。 第一项的加分单列,2、3项如有项目与第一项加分项目重复,则不重复加分。 4、在报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和教科研成果,省级及以上1分,市级0.5分,教科研成果省级以上一二等奖1.5分,省级三等市级一二等奖1分,市级三等区级一二等奖0.5分,该项选最高计分,不累加,论文两人以上者取前两位赋分,位次降一位减一分,教科研成果课题组成员减半赋分。结题按照同级别的三等奖赋分。 5、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讲课比赛,公开课,竞赛辅导奖三项取一项最高分不累加,讲课比赛国家级、省级一二等奖3分,省级三等市级一二等2分,市级三等区级一二等1分,公开课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计分,经学校组织推荐的各种竞赛、辅导奖国家级一等奖2分,二三等奖1分,省级一等奖1分,二三等奖0.5分,市级一二等奖0.5分,区级0.3分。IAP竞赛初赛获得优秀奖以上的0.3分。 二、赋分说明 根据教体局文件精神,一线教学人员在2019年度获得校级教学优秀成绩二等奖以上的(含二等奖),非教学人员工作质量进入前50%,方可计算附加分。 获奖证件必须为2019年度的,即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以证件落款日期为准,获奖证件必须经过学校推荐获得。 获得教学奖的因在年终考核工作质量一项的计算中已经体现,故教学奖的证件在年终考核附加分中不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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