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加强监供水单位监管,确保疫情期间饮用水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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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疫情期间饮用供水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供水单位管理水平。近日,兰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2家二次供水单位部分小区内安装的10处限售直饮机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人员通过查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检查卫生管理制度、消毒设施配置、水质化验检测记录,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索证资料,实地查看厂区环境、蓄水设施、配水管网卫生布局是否合理,水源地卫生防护、警示标志等情况,对供水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明确要求供水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卫生健康标准,坚决杜绝水质二次污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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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执法大队严加监管生活饮用水单位.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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