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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生产环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03
发布日期: 2023-02-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好展,2023年2月2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生产环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会。全区39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企业、11家小作坊负责人、食品安全员、监管所相关执法人员及食品生产科室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详细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结合食品生产科梳理、制作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档案材料各类模板,对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等近期重点工作进行解读说明。

会议强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企业要配备与企业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以落实“三项制度”(即“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为核心,全面落实“26+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根据风险防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最后,结合省局组织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培训,围绕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风险、相关标准及风险防控等问题,与企业进行现场交流讨论,并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企业后处置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帮助企业分析查找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下一步,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契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扎实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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