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作为电商销售的新模式发展迅猛,展现出巨大发展活力和生机,在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拉动消费增长、促进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营销无底线、虚假宣传、套路促销、流量造假、虚构交易、假冒仿冒、侵权违约等问题乱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商城二所立足网络直播带货实际情况,遵照市区两级领导针对投诉举报提质降量的工作要求,2月24日,在山东喜登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举办了辖区内从事网络直播带货经营商户和企业的规范直播营销行为暨直播投诉处置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刘克伟所长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依据辖区内两年来网络直播带货发生的投诉举报数据,结合经营商户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了产品质量选品、售前、售中、售后四个方面直播带货过程中,如何规范用语、规避极限用词以及投诉举报实际案例等三个大方面的授课内容,并制定了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十五条严禁提醒警示内容。
培训过程中,商城二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分别进行了讲解。整个会议过程内容丰富、通俗易懂、感受深刻,授课过程中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参加培训的商户和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受益匪浅、不虚此行,并对授课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下一步,商城二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紧抓投诉举报提质降量的总体工作部署,围绕辖区不同经营业户形态领域,有针对性举办培训和座谈,提升辖区市场商户的法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