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和观念,预防和减少再犯罪,2月23日兰山区司法局李官司法所组织开展“新春引航”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个方面,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矫正观,走好社区矫正之路。在正面引导方面,工作人员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任务,再次重申了定期报告、外出审批等日常行为规范。在反面警示方面,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训诫的情况,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人生第二次》,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认清社区矫正形势,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防止再次误入歧途。
通过此次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强化刑事执行意识,提高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下一步,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抽查点验,确保在管社区矫正对象按要求严格接受监督管理,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