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务联播
汪沟镇辖区幼儿园迎接2023年卫生评价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水平,保障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原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5号)等文件精神,兰山区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3月15日对汪沟辖区部分托幼机构进行卫生评价工作。

评审组由区妇幼保健院高主任、兰山区疾控中心赵老师带队,一行共5人,分两组进行卫生评价。检查组按照《兰山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兰山区新设立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评分标准》对幼儿园的软硬件设施进行逐一检查,包括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设置、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以及卫生保健制度等方面,本着对在园儿童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逐项评价,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卫生评价,进一步规范了各园办园行为,提升了各园对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申报评价园针对区妇幼儿保院评审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将继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各项目达标,为入园儿童营造出安全、健康、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