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每年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加之立春以来气温回升较快,有效降雨比往年偏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清明节平安,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向全区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规范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兰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和《森林防火“十个严禁”》等相关规定,禁止在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点香烛、烧纸钱、燃放烟火爆竹、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文明祭祀,倡导新风。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安全、绿色、节俭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寄托哀思。
三、模范带头,主动宣传。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引领者、践行者,带头宣讲、带头示范、带头践行,以身作则、争做表率。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倡导安全稳妥、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弘扬厚养礼葬、孝老敬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带头倡树积极、乐观、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遵守防火规定,自觉接受防火人员检查,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发现火情,及时上报。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火灾,请立即拨打消防电话119或就近向村、镇报告,以便及时扑救。禁止无组织、无纪律参与扑火;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参与扑火。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摒弃陋习,争当防火护绿的监督者、文明祭祀的宣传员,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用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清明节。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