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务联播
兰山区应急局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兰山区应急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

区应急局对接发改部门,梳理了辖区75项新建工业项目,统一下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告知书》,并要求已建成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出具《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在建项目依法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工贸行业新、改、扩建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及相关装置、设施要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严格监管,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检查督导,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