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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兰山区公路中心开展“践行文明条例,倡树文明新风”主题宣传活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日期: 2023-06-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理念,规范文明行为,6月8日,兰山区公路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践行文明条例,倡树文明新风。

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明白纸,对提倡和禁止的行为进行详细讲解;在分包路段进行卫生清扫,不留死角;在交通路口,对不遵守交通规则、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在所辖国省道,公路保护人员在做好路况巡查的同时,对沿线过往司乘人员进行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在公路驿站,电子屏轮流播放文明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文明彰显着一座城市的内涵,体现着广大市民的素养。通过开展《条例》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大家自觉养成文明习惯,积极维护城市形象,绘就文明城市最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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