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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兰山区发改局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日期: 2023-06-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6月9日,区发改局组织志愿者走进煤山社区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明白纸,普及条例实施的时间、制定的目的、坚持的原则、鼓励和提倡的文明行为、禁止的行为以及遇到不文明行为的做法等内容,进一步提升社区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随后针对文明礼让、文明出行、携犬栓绳、广场舞不扰民、绿色出行等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普及,呼吁群众养文明习惯、做文明市民、建文明临沂,获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志愿者们还开展了路口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积极践行文明出行理念,做文明出行的倡树者、实践者。

下一步,兰山区发改局将积极结合“双报到”、城乡牵手共建、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各类志愿服务,继续学习践行《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文明临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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