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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兰山区统计局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日期: 2023-06-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持续宣传贯彻《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6月8日,兰山区统计局组织党员干部到兰山街道书院社区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志愿者主要围绕广场舞扰民、散发小广告、乱丢乱倒、折摘花木、公共场所吸烟、三轮车闯禁区、不文明养犬、不文明旅游、不文明经营等生活中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习惯进行宣传。活动中,志愿者提倡在日常生活中要讲文明、知礼仪、戒陋习,号召大家争做文明好市民。

此次活动,分发宣传手册80余份。志愿者通过对《条例》的宣传普及,让居民从点滴做起,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做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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