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位于兰山区马埠岭村某地有一化工厂存在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指派辖区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落实。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化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使用液化天然气罐和天然气锅炉,涉及可燃气体的场所没有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液化天然气罐和天然气锅炉及附属管道存在爆炸性危险,与新石线铁路和京沪高速公路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确定危险性,兰山区应急管理局邀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和山东高速临沂路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联合调查。经现场勘验,该厂天然气爆炸影响区域与新石线铁路和京沪高速公路安全距离均不符合要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采取措施,要求该厂立即切断天然气阀门,拆除液化天然气罐,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铁路、公路等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截至目前,该厂液化天然气罐已拆除,企业已暂时停产停业,将依法对涉嫌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