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某海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培训
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一)基本案情:2023年5月15日,兰山街道办事处北道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无证从事焊接特种作业情况并立即上报。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兰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该公司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进行焊接特种作业。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现场无证人员暂时停止特种作业活动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对作业现场进行勘验,采集影像了证据,依法立案处罚。

(二)处罚理由及结果:该公司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该公司作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案例分析:
兰山区“村居、镇街、部门”三级联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快查快处,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北道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无证从事焊接特种作业违法情况,立即向兰山街道办事处报告,兰山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核实,初步确定该公司存在无证特种情况并立即向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吹哨”。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立即调查,确认该公司存在涉嫌无证从事焊接特种作业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小网格助力大安全。本案违法行为的线索来源主要归功于网格员的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的认真负责,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上报。网格员是扫清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死角的“尖兵”,在日常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宣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了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判为重大事故隐患!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