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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兰山区财政局开展民生资金和惠民利民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开展重点民生资金和惠民利民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通知精神,兰山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个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按照省厅、市局工作部署,我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业务科室和部门单位积极参与。研究制定了《兰山区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临兰财预〔2023〕41号)、《关于落实临沂市惠民利民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职责,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分工明确高效推进。为更迅速高效完成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兰山区财政局迅速成立了工作小组,分管领导专门靠上抓,同时按照各专项领域明确了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的责任分工,为迅速高效开展专项领域整治行动做好组织保障。

工作落实有力有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区直部门以及各乡镇把握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天时间完成自查,联合督查组利用三天时间对发现问题进行复查,做到不走过场、覆盖全面,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二、“两个专项行动”整治内容

我区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的内容共有5项,分别是社会保险基金领域、住房保障领域、义务教育领域、学生资助领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产业发展领域,惠民利民财政补贴资金整治的内容共有4项,分别是清洁取暖运行补助、住房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部分领域惠民惠农“一本通”财政补贴

经查,2022年全年和2023年1-6月份,全区共涉及民生资金和惠民利民财政补贴资金5.07亿元,以上方面区未发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及骗取资金和贪污侵占等相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以这次“两个专项行动”复查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做好相关补助发放工作。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和惠民利民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有效更好提升民生资金和惠民利民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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