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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兰山财政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3
发布日期: 2023-10-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行政政法科组织开展部分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行政政法科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分别对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侨联、区工商联进行部门整体评价,对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服务保障经费”、区委政法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资金”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按照依法评价、合理有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第三方高效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运用系统数据分析、资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全方位、全流程穿透,切实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对被评价项目开展定量定性和综合评价分析,制作工作底稿,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多层次、多视角了解。政法科根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严把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关,切实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下一步,政法科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立足促进财政资源配置优化和绩效提升,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绩效评价找到难点和堵点,着力将评价成果充分运用好,做实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发挥评价效能。同时关注资金结余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确保财政资金每一份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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