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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紧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目标,兰山区财政局对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深入开展拉网式清理清查工作,保障全区“三保”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民生类支出需要,为全区经济社会稳健高质量发展提供“加速度”。今年以来,全区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亿元。+

   一、健全工作机制,协调统筹推进。紧紧围绕“盘活沉淀、提质增效”这一中心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周密制定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兰山区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的通知》,组织我局各主管业务科室召开资金清理专项工作会议,细化明确资金清理盘活的口径标准为 2021年底以前形成的单位往来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闲置2年以上不再使用的其他实有资金,对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按留用、整合、上缴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切实增强清理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扎实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二、抓实组织联动,确保清理实效。遵循“摸清存量、左右联动、全面统筹”盘活原则,在全区采取“单位自查+财政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清理工作。组织各预算单位对存量资金开展一次全面彻底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往来款长期不清理问题,财政部门指导督促单位将问题整改

到位,规范单位资金管理。财政部门通过逐项逐笔核查上报的存量资金类别、金额等情况,全面摸清全区存量资金的规模及构成。严格执行资金上缴处理原则,除必须结转当年正常支出的资金外,对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全部上缴财政统筹。

   三、聚焦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下一步,财政局将按照“实事求是,具体分析,客观处理”原则,深入研判分析造成资金闲置沉淀、结转结余的成因;加强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规范管理,及时与各预算单位沟通协调,加强政策宣传、答疑释惑和业务指导,提升其加强资金管理的主动性;常态化开展沉淀资金清理工作,健全完善定期清理、动态监管、及时处置的长效机制,逐步减少资金沉淀,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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