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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省教育厅调研兰山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日期: 2024-04-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4月8日,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林乙楠一行3人,到临沂十六中、临沂南坊小学两所学校实地调研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工作情况,并与兰山区教体局、临沂十六中、临沂南坊小学、临沂三十四中、临沂长沙路小学的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

林乙楠对兰山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采取的“四必备、一落实”措施给予高度评价。“四必备”,即凡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一是必备隔离措施,运动场地由围网封闭,设立面向社会开放的专用门,与教学、生活区域完全隔离;二是必备相应的监控设备;三是必备场地灯光照明;四是必备场内厕所。“一落实”,即落实专项经费,区财政向体育场所已开放的学校每年拨付5万元,用于日常管理运营。

林乙楠指出,学校体育场馆应优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平安;要明确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应开尽开”的标准要求,拖清“应开”学校的具体范围,对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绝不盲目开放。

省教育厅调研组还调研了兰山区校园足球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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