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4月26日,兰山区统计局借助固定学习日活动,集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论述摘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再学习。区统计局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徐美玲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论述摘编》,副局长姚静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全体人员要学深悟透,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统计工作的“红线”和“底线”意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按规定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通过学习,大家表示作为统计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作为“案头卷”和“枕边书”,确保领会到位、贯彻到位。一要学深悟透,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好统计工作作用;三要学用结合,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维护统计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