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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区工信局参加联合检查宣传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日期: 2024-10-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10月15日,由区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以及区盐业公司等联合共同进入超市进行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宣传工作,重点检查超市碘盐与未加碘盐的摆放与供应情况,确保市场流通的食盐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超市内食盐摆放碘盐占95%、无碘盐占5%,在碘盐和未加碘盐摆放货架上表明“碘盐”和“无碘盐”,方便消费者区分。

通过这次的联合行动,可以有效地整合各部门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确保超市内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区工信局同时对食盐专营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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