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槟榔制品经营秩序,7月17日,金雀山市场监管所对校园周边超市、文具店开展槟榔制品规范经营专项宣传与行政指导行动。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张贴“槟榔制品为非食品,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警示标语,并现场向经营者送达《槟榔制品经营告知书》,明确监管要求。
槟榔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一类致癌物,长期咀嚼对口腔、消化及神经系统具有明确危害。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槟榔制品不得按食品进行生产经营和宣传的相关规定,槟榔不属于新食品原料,亦非食品,严禁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或与食品混放。此次行动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槟榔制品来源可溯,并自觉履行不向未成年人宣传、销售的法定义务。
警示标识既是法律红线的直观提醒,也是日常经营的自律标尺,有助于避免无意违规。行动当天,金雀山市场监管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走访经营商户60余家,张贴警示标识80余份。多数经营者积极配合,主动将槟榔制品移出食品销售区,单独设置非食品专柜陈列,并承诺主动核验消费者年龄。
下一步,金雀山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强化校园周边日常巡查和“回头看”检查,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槟榔与食品混放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商户自律、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