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临沂市兰山区绿色蔬菜协会为申报“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临兰政字〔2018〕64号
李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推荐临沂市兰山区绿色蔬菜协会为申报“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申请人》(李政发〔2018〕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临沂市兰山区绿色蔬菜协会为“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申请人,具体承办“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上报工作。请你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批复。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