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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临沂市兰山区绿色蔬菜协会为申报“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文号: 临兰政字〔2018〕64号 成文日期: 2018-08-17
发布日期: 2018-08-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临沂市兰山区绿色蔬菜协会为申报“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临兰政字〔2018〕64号


李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推荐临沂市兰山区绿色蔬菜协会为申报“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申请人》(李政发〔2018〕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临沂市兰山区绿色蔬菜协会为“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申请人,具体承办“李官尖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上报工作。请你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批复。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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