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兰统字〔2020〕7号
各镇街、经开区统计站,局相关科室:
《统计数据失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20年6月5日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关于统计数据失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聚焦并集中治理统计造假问题,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腐败,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统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突出“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主题地位,聚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积极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集中力量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确保统计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确保统计能力水平得到明显增强,切实推动纠正统计造假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明确的各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举措和要求,全面梳理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举措,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一)学习中央关于防惩统计造假文件
聚焦问题: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深;贯彻落实不精准,宣传氛围不浓厚,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不高。
工作措施:1.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执法监督科牵头,各级党委、政府参与,长期,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对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执法监督科牵头,办公室、各科室、镇街统计站参与;长期,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3.及时通报全国各地区发生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制度体系和政治生态。(执法监督科牵头,各科室、镇街统计站参与;长期,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借助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统计法规宣传,做到镇街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全覆盖。(执法监督科、相关专业科室牵头,镇街统计站参与;12月底前完成)
(执法监督科牵头,人普办、办公室参与;9月底前完成)
评估标准:组织学习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文件范围、人数、次数、学习效果;开展全域性统计工作培训情况;组织宣传方式、规模、宣传效果;宣传彩页发放情况;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
聚焦问题:依法独立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行使不强;未经批准、备案开展统计调查;统计调查管理不够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不严格;制定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放任默认其他机构和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实现调整区域内统计数据的目的,通过电话、面谈、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向上级单位“跑数要数”。
工作措施:1.对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核算科牵头,相关专业科室、镇街统计站参与;11月底前完成)
2.严格单位名录库审核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行政记录比对,以便发现异常单位,加大对库内现有“四上”企业的核查力度和频率,按照规定剔除不达标企业,严格执行名录库入库退库制度。(普查中心牵头,相关专业科室、镇街统计站参与;11月底前完成)严肃查处非法统计调查,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执法监督科牵头,相关专业科室参与;长期,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3.严格统计调查管理,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核算牵头,相关专业科室室参与;长期,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积极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核算牵头,相关专业科室室参与;12月底前完成)
5.根据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统一安排,进一步规范联网直报流程。(核算牵头,计算中心、相关专业科室参与;12月底前完成)
6.坚持“谁调查,谁培训”,清理其他部门代替组织实施调查的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进行培训的做法。(办公室牵头,相关专业科室室参与;11月底前完成)
评估标准:对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排查、整改及查处情况;对源头数据造假问题排查、整改及查处情况;异常单位排查、不达标企业剔除情况;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情况。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问责惩戒
聚焦问题:未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数据评估不够规范严谨,评估依据不够充分;指标审核规则不够科学合理,应当发现的异常数据和错误数据没有发现,以及真实数据难以通过逻辑审核;统计机构对数据质量审核不到位;未设立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对中央巡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走过场”。
工作措施:1.对“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数据核查。(执法监督科、核算牵头,相关专业科室、镇街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区统计局在门户网站、统计报刊、官方微信微博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执法监督科牵头,综合科、办公室参与;11月底前完成)
3.深入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组织统计人员做出统计诚信承诺。要依据《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精神,联合市信用办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营造“统计守信者荣、统计失信者耻、统计无信者忧”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执法监督科负责,办公室和各专业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11月底前完成)。
4.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执法监督科牵头,相关专业科室参与;长期,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持续加大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公示和联合惩戒一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执法监督科牵头,相关专业科室、镇街统计站参与;11月底前完成)
评估标准: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违法举报机制建立情况,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情况;违法案件曝光处罚情况。
(四)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
聚焦问题: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主体责任不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担当不够,对地方行政干预抵制不坚决;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缺乏主动性,长期不执法、软执法、选择性执法;包庇纵容统计造假行为;对上级转办统计违法案件未严格进行执法检查;对举报的违法案件线索未及时核实处理;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足,不能有效满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工作需要。
工作措施:1.围绕统计督察深入排查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临沂市统计局关于全面落实统计督察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统计数据失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计法治重点工作事项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清单,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协同纪检部门做好统计造假整治抽查工作,推动问题落实解决。(执法监督科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全面清理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执法监督科、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参与;11月底前完成)
3.对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执法监督科牵头,相关专业科室、镇街统计站参与;11月底前完成)
4.召开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读书会、业务培训等会议,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牵头,镇街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评估标准:统计督察情况;自查、清理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纠正不当做法情况;案件查处、责任追究、问题整改情况;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自查及整改情况;通报曝光案件数量;统计违法文件清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切实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认真谋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注重过程管理,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于10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治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安排进度时限、确定评估标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为顺利开展我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请各镇街于7月10日前报送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人员(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三)强化问题整改。对于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持开门搞整治,让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回头看”机制,时常敲敲警钟,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四)报告整治情况。各镇街要定期报送整治情况,每月12日、27日上报整治进度情况,12月1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推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要抓好整治成果的巩固工作,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