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兰建〔2019〕188号
兰山区各施工企业、商品混凝土公司,区管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为全面确保兰山区在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形势稳定,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建筑工程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区建筑工地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冬期施工的划分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时即解除冬期施工。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高度重视,确保冬期施工质量安全
进入冬期施工阶段后,由于气候寒冷、干燥、异常天气等客观原因,容易出现抢工期、放长假、施工管理不善等现象,极易造成施工质量下降、忽视施工安全情况,进而引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为此,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增强质量、安全管控意识,高度重视冬期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等冬期施工规范、方法进行施工,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特点和进展情况,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冬期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三、落实责任,做好冬期施工各项管控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层层建立冬期施工责任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保证措施,做好冬季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从组织和制度上对冬期施工方案加以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
(一)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工程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要严格自检、抽检程序,各项质保措施要落实到位,凡检查不合格要及时予以纠正,严禁降低施工质量、安全标准的现象出现。
(二)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冬期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力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变化趋势及动态,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调整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对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不满足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要求的,坚决不准施工。
四、执行标准,确保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
1、基础、主体等结构工程的施工,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冬期施工规范、相关标准组织实施。
2、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要保证产品质量,认真执行《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中有关冬期施工的技术措施和采购单位的技术要求,严格控制原材料、掺合料(剂)的质量及配比计量等,保证所供应的混凝土质量。
3、砌体工程、抹灰等装饰装修工程及屋面工程一般不应在冬期施工。若有特殊情况确需施工的,应选择无风晴朗的天气进行,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4、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小时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
5、冬期施工中,要加强混凝土保温、测温、养护工作,严格执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对外加剂的计量和掺加、原材料加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做好记录。
6、混凝土防冻剂的使用应依照行业标准JC475—2004执行。施工企业应认真清查库存外加剂(早强剂、防冻剂),严格执行质量认证制度,重新进行各项技术指标复试,凡失效或不合格的均不得使用;对新购进的外加剂,必须具有省级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和备案证书,经过见证送样试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者,方可使用。
7、加强冬期混凝土试块管理,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和养护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执行,除按规定留置试件外,还应增设二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一组用以检验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另一组用以检验相当于常温养护28天的600℃·d强度,同时做好日气温测量记录。
8、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冬季火灾多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和设作职工宿舍的行为;防水作业、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措施;建筑施工外墙保温、外墙装饰材料、在建建筑物挂设的密目安全网以及临时活动板房的防火性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实用效果;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控制电器的完好性;职工宿舍内电线敷设和电器的使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员工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9、要做好高支模、深基坑(沟槽开挖)、钢结构安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加强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对停建、缓建工程要施工到安全部位,并做好防护措施。
10、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防冻、防滑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再正常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和消除隐患;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临边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11、要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出租、安装、使用、拆除四个环节安全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要要加强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在露天有5级及5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同时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设备拆装;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悬挂使用登记牌,严格执行检验、登记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使用行为。
12、冬季干旱、风大,是扬尘污染多发期,要进一步加强工地围挡、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道路硬化、洒扫清洁等扬尘治理“8个100%”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压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管项目建设必须管扬尘整治、管组织施工必须管扬尘整治、管安全质量必须管扬尘整治的“三个必须”以及扬尘治理日常检查常态化、措施落实常态化、及时整改常态化的“三个常态化”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按标准要求严格管控、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措施。
五、严格履行报停手续
工程停工前必须施工到安全部位,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已完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做好验收记录,存入工程档案。要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越冬防护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做好越冬质量安全防护工作。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已完成结构产生冻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越冬。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尽快确定在建工程是否需要冬期施工,如需进行冬期施工的,应提前制定冬期施工方案,未制定冬期施工方案或违反规定施工的一律暂停施工,确保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各施工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检。兰山区住建局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全区对冬期施工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而强行施工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