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兰建〔2019〕186号
兰山区各区管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全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扬尘污染防治管控,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兰山区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暨全区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及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将摸排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区管建筑工地,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控措施落实的自查自纠及“三级检查”情况。
(二)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等专项方案的编审及现场实施情况,基坑的定期监测情况。
(三)工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新进工地工人“三级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五)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脚手架的备案告知、检验检测及维护保养情况。
(六)施工现场火灾预防、冬春防火防控准备工作、消防应急演练、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七)施工现场工地渣土覆盖、工地围挡、冲洗设备、扫水保洁、出入口清扫、视频监控等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八)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及节后复工情况。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形式
(一)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
各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针对检查内容,结合工地实际,迅速布置、联合开展施工安全、冬春防火及扬尘治理自我排查、自我纠正。自查自纠贯穿于工地施工全过程,严禁工地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样子”、“走形式”。
2.四季度攻坚阶段(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在工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兰山区住建局对区管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确保2019年最后冲刺阶段全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不出问题、形势稳定。
3.节假日稳定阶段(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8日)
全力做好建筑工地元旦、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扬尘污染管控工作,严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扬尘日常管理,确保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到位,对含有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极易产生扬尘的部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时刻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处置,并及时上报。
4.节后复工阶段(2020年2月9日至2月29日)
以节后安全复工、扬尘条件达标复工为重点,切实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各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所属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扬尘治理“8个100%”及视频监控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确保达到复工条件方可开工。
(二)检查形式
此次大检查以工地各参建方联合自查自纠全面自查为主,在工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兰山区住建局组织技术骨干,邀请施工、检测单位专家,并联合镇街属地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地毯式摸底排查的形式具体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对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即日起至节后,不间断对工地每个角落、部位及施工环节逐一认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各类扬尘污染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形成书面材料,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保证不出问题,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扬尘污染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兰山区住建局将对工地开展集中摸排、不定时抽查等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未组织自查自纠、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复查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工地,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