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兰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3〕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兰政发〔2021〕1号)要求,2023年7月13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兰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经过专家论证,兰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的区域有限,不具有公众普遍性,同时兰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涉密,不便对社会公布,经多方研究论证,将《临沂市兰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由于上级技术规程未出台,区自然资源承办的《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年内不能完成,已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计划列入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同时新增两项决策事项,现对调整后的《兰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兰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兰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 |
区水务局 |
2 |
临沂市兰山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
区水务局 |
3 |
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北城置业项目 |
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4 |
临沂市兰山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5年) |
区水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