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兰山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要梳理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手续办理过程中项目审批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规定实行“容缺”办理,优先从简从快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项目单位要严格按合同法律法规、基建项目财务制度、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合同拨付项目资金。严禁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财政性资金安全、及时和有效使用。
三、强化项目推进。项目建设单位要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推进计划,细化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全程靠上做好服务保障,靠前一步破解难题,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附件:兰山区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