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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兰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26〕14号 成文日期: 2026-06-26
发布日期: 2026-06-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政办字〔2026〕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区人民政府编制了《兰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以公布。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区人民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区人民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兰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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