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对象是哪些?
答:政策扶持对象为:区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其中扶持项目应为2024年度新上提升项目,所报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补贴重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示范层次较高的示范社和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
2.如何申报?具体奖补范围有哪些?
答:2024年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由各实施主体申报,镇街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奖补项目。
奖补范围:主要包括①购置农机具、农产品烘干、仓储、清选包装、检测等设备设施;②建设果园、鱼塘、养殖场、生产基地等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③购买财务管理软件等;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财务管理等服务;⑤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⑥申请专利商标;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制度,实行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
3.项目补贴方式是什么?
答: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4.对申报项目投资概算是否有要求?
答:项目投资概算要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编报。
5.项目补贴资金是补贴到县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场,还是由相关部门统一使用?
答: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直接兑付主体。
6.对申报的项目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同一个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但每个项目可从中选择建设多项内容。
7.区农业农村局是否组织或者推荐第三方进行验收?
答:项目完成后,主体完善验收资料,提出验收申请。镇级验收合格后,可提请区级农业农村组织验收。不组织或推荐第三方验收。
8.主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项目申请书;企业介绍(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现状和发展优势分析、发展规划、发展措施、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质量安全管控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质量认证、土地流转合同、各项管理制度、奖励荣誉及打分表相关业务工作证明材料等。
9.往年已承担过能力提升项目的主体,今年能否继续申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有扶贫资金的,是否能承担项目?今年已承担其他方面涉农项目的经营主体,能否承担能力提升项目?
答:3年内已承担过能力提升项目的主体,原则上不可以申报。今年享受过其他方面涉农项目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可以申报。
10.与国有企业合作建设服务中心的服务组织(合作社),是否能承担能力提升项目?
答: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符合通知中规定条件的都可以承担。
11.项目实施时需要招标吗?如需招标,有什么要求?区级统一组织招标还是由主体自行招标?
答:不需要招标。
12.合作社租用公司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土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为公司,合作社能否申请项目?
答:批准建设用地或者设施农用地的主体必须是示范社或示范场,才可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