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1.制定目的
严格落实食品流通环节“四个最严”监管要求,统筹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全区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
实现上市食品合格率100%,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责任;二是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主要内容
1.政策要点
一是食品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二是市场开办者对照“五提升”标准实行规范化建设;三是冷链食品销售者全部使用“山东冷链”系统、落实“四专管理”“亮码销售”制度;四是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力度;五是统一快检实验室标准,实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快检覆盖率 100%。
四、涉及范围
1.适用对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摊点等食品经营主体
2.适用范围:兰山辖区
五、其他
1.关键词解释
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五提升”:提高档案管理、安全追溯、进货查验、质量检验和问题处置能力。
“四专管理”:专属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