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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议题解读:《关于< 兰山区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起草情况>的汇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9-28
发布日期: 2025-09-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一、议题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水利系统“改革攻坚年”工作部署,深化水权市场化交易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用水权交易,充分发挥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的作用,省水利厅印发了《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函〔2025〕28号),选取兰山区作为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兰山区水务局因此制订了相关实施方案,准备开展改革工作。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函〔2025〕28号)选取兰山区作为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山东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提供了改革试点工作范围依据。

三、议题目的

讨论研判《兰山区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安排改革试点。

四、议题主要内容

审阅关于《兰山区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及实施方案本身,主要内容包括用水权收储再配置工作的范围与方式、改革试点后新的用水权交易方式及改革工作的组织准备、日程安排。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原则同意区水务局的汇报。并对改革试点实施具体工作推进作出指示,明确区水务局要发挥好牵头揽总作用,统筹各项工作;区国资中心要保障好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稳定运行,确保交易安全可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要根据水权交易结果,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各管理部门要定期跟踪检测,评估改革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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