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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190111001 | ||
标 题 | 投诉临沂市兰山区莹宝食品经营部 | ||
姓 名 | 甘* | ||
固定电话 | 1773009**** | ||
发件IP | 220.180.208.* | ||
写信时间 | 2019-01-11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9年1月8号在店铺名为临沂市兰山区莹宝食品经营部的店铺购买的真空密封袋装煎饼,吃完后拉肚子,腹泻,和店家反映店家不予理会,该店食品标签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SC12437132200239和产品标准号Q/ZAE0002D涉嫌伪造,国家官网都查询不到,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临沂市兰山区莹宝食品经营部,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地址位于兰山区林夕十二路与双岭路交汇处,联系电话15866438608,希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并给予书面回复,希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能够依法处理,公平公正执法,本人也可以提供店家的违法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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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兰山区政府责成食药监局调查落实。处理情况如下: 接投诉后,2019年1月17号,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市民电话联系,市民表示其投诉的问题兰山区市场管理局已经给予处理完毕,希望兰山食药局不要再介入调查,并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没有其他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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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兰山区热线办 | ||
处理时间 | 2019-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