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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建设项目环保全程监察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点击:

兰山区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环保监察,从源头上治理大气污染。

兰山区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开展执法检查,做到“事前控制”。该区重点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已按环评批复意见完成设计,施工现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对建设项目验收前开展执法检查,做到“事中规范”。该区对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前实施重点执法检查,对照环评审批逐一落实。重点查看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具备生产条件,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是否安装,环评批复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全部落实等。对建设项目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做到“事后严管”。该区对审批通过、规范建设的建设项目,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重点检查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其运行、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遇有异常排污情况有无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是否未申请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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