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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临沂市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临沂市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临沂市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投资总额:总投资2590万元,环保投资860万元

项目概况:新建热解焚烧炉焚烧处置医疗废物生产线。热解焚烧炉生产线由热解气化A、B、C炉(2用1备)、喷燃室、二次燃烧室、助燃系统、焚烧烟气冷却净化系统、出渣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烟囱及烟囱防雷装置等等,采用2炉并联交替运行,年运行330d,每日运行24小时,单炉有效容积70m3,设计处理规模为22t/d,年处理量7200t,设计使用年限20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热解炉焚烧系统采用轻质柴油点火助燃,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具有不稳定、不均衡性,污染物视焚烧废物和焚烧条件而定,主要可分为烟尘、酸性气体(SO2、NOx、HCl、HF、CO)、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物质等。

热解焚烧炉生产线对焚烧烟气采用“急冷半干系统+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脱酸+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可达到较高的除酸、除尘、除重金属和二噁英效果。

(2)无组织废气

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在医疗废物的运输、转运、暂存及倾倒过程中泄露的气体中可能含有致病细菌,并会产生恶臭,其主要成分有NH3、H2S、颗粒物等。为此采取一定的措施:

①为保证焚烧车间内空气不外逸,必须保证其微负压。将焚烧炉供风机吸风口设在焚烧车间,吸风口处设电动密闭阀,以保证焚烧车间及给料间处于负压状态;

②由于转运工作集中在厂区内废物贮存库房内,贮存库房内的气体和焚烧车间内气体保持一定的压差,将焚烧炉一次风机吸风口设在贮存库房,以便将贮存库房内的气体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排入焚烧炉内燃烧,不直接向空气中排放;

③废物进料设备及连接部件做到密封,防止灰尘和臭气外逸;

④在工作场所定期喷洒药物,控制产生异味;对散落废物则及时清理,避免污染;

⑤整个烟气净化处理系统采用密闭管道,运行中严格控制其气密性。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焚烧炉闸板污水、水夹套及风机轴冷却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转运车、周转箱消毒清洗水以及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含盐清下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标准要求后全部用于厂区运输车辆清洗和道路喷洒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8m3/d,目前,该危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汇集至厂区污水处理站中进行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要求,全部回用。

(3)固废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焚烧系统产生的焚烧炉渣、半干式急冷除酸塔和布袋除尘器飞灰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企业对产生的飞灰委托青岛新天地危废处置中心固化填埋处理,本项目可不先行进行固化,贮存于飞灰室,医疗废物贮存库房经过严格防渗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送入焚烧炉焚烧。

(4)噪声

生产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机械噪声,较强噪声源设备主要有风机、泵、空压机等,噪声声压等级约80~95dB(A)。对噪声的治理将首选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噪声源布置在厂房内,加强输送泵的减振支撑,并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可降低噪声声压等级15-25dB(A)。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期间公众所关注问题和有关建议的解决方案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相关问题。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

联系人 :王春秋

联系电话:136153910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金玉山大厦24楼

邮 编:276001

联系人:孙莹

联系电话:0539-720612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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