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3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坚决的态度、以顶格的力量推进巡察整改。及时部署落实。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制订《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和个人,限定了整改期限。推动整改进度。在整改期间,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调度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并一项一项抓落实,要求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真抓严改,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党组书记梁振勇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深刻剖析自身在抓班子、带队伍中存在的不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报告,带头攻坚克难,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切实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个。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金融等方面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用结合有差距。
(1)对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思考不够深入,不能主动用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指导实践。
整改情况:梳理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文件,引导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金融五篇大文章”等政策,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民营、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加快信贷投放等方面考核,进一步激发银行机构服务实体企业的积极性。梳理《全市银行机构银税互动信贷产品》等金融惠企信息,通过20余场银企对接会形式,广泛推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提高普惠金融便利性、可得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要求不到位,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监管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了省局近期下发的《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山东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完善相关执法文书,安排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人员开展必要的执法活动。二是组织各执法科室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程序。2024年上半年接投诉举报或移交线索案件4件,由政府采购监督科具体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4个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下半年规范使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开展21次行政检查(会计科14次,财政监督科5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2次),暂未发现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案件。在以后行政执法检查或者投诉举报中,一旦发现符合立案标准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好监督责任。三是今年10月动员1名有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证申请培训考试,壮大了行政执法队伍。已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近期尚无组织考试的安排,区司法局将根据全区情况择机组织开展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件统一培训考试,届时我局将派人参加培训考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
(1)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及“三会一课”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兰山区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会议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兰山区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及组成人员、议事范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金融工作水平与老百姓的期望要求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干事能力。热线办理人员要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摆放在第一位,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真心诚意为百姓群众排忧解难。二是理顺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能。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和热线办理工作要求,规范热线受理、转办、承办、回复等工作运行程序,强化督查督办方式,进一步推进热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问题研判,提升办理质量。工单办理过程中建立“举一反三”机制,结合群众诉求,密切关注群众投诉“风向标”,对热线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认真研判,以点带面,通过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从源头上为群众解决困难,从办理质量上实现质的提升。近期,对于工单呈上升趋势的贷款中介机构,首发科第一时间组织现场约谈,要求相关机构管理人员依法、合规经营。四是定期梳理反馈,强化责任落实。首发办公室牵头进行梳理汇总,定期反馈办理情况,全程跟踪每个工单的办理情况,月末对当月“12345”热线工单承办量、诉求相应率、问题解决率、满意率进行梳理汇总,实行接诉工单全流程追踪,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一把手”破解财政困难办法不多,举措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全区税源普查、强化税源监控分析、深耕税种精细管理、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持续开展“房土两税”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强企业所得税分析管理,强化传统、新兴重点行业监管,推进以数治税,优化纳税服务。二是深挖非税潜力。进一步加大各项非税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尤其是在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方面多下功夫,真正把家底摸清摸实,实现实物量与价值量“双清”。三是厚植财源基础。立足财政职能,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财税评估,更加注重投入产出效率,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着力招引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项目成熟度高、税收贡献强的项目。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新形势下金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所不足。
(1)获得信贷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聚焦重点项目,加速授信用信。推动42个重点项目融资进展,针对21个尚未授信的重点项目、104.31亿元融资需求,加快授信审批;针对城市更新等21个78.51亿元大额已授信未用信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达到支用条件。善用评价激励,深挖信贷潜力,加强银行信贷投放业务指导,全力推进16个重点攻坚项目融资授信。积极争取金融政策工作,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普惠、工业、科技等方面,2024年新增美德积分金融转化金额17.3亿元,本年新增工业贷款51.47亿元、科技类贷款42.62亿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对企业上市辅导成效不足,未实现零突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辅导帮扶。加大全区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辅导力度,对连科智造、艾德森生物等重点上市挂牌企业,制定辅导帮扶措施,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难题。2024年9月,临沂连科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艾德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先后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审核,成功挂牌“新三板”。目前,全区共有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拟境外上市企业1家。二是聚焦后备资源梯次培育。从财务指标、股权架构、管理规范度、行业前景和上市进展5个维度,重点挖掘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纳税大户等优质企业群体,精准筛选有上市意愿且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分类分层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对全区上市后备资源库进行提质扩容,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达47家。更新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供应链金融存在局限,服务体系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供应链产品服务。通过“沂链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商城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提供供应链管理系统、链属中小企业线上票据融资、订单贷、供货贷等数字信贷产品、仓单质押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为供应链上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商户提供信用融资服务,破解普惠信贷服务难以穿透供应链的问题。二是推动“沂链通”平台成功直连上海票交所。2024年5月,“沂链通”正式获得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直连资格,成为全国第25家,国内首个商贸物流产业背景的供应链票据服务平台。据上海票交所通报,2024年10月,沂链通平台供票总发生额、承兑发生额、服务企业数量分列全国第5位、第7位、第7位,累计发生额分列全国第5位、第5位、第7位。到10月末,累计供票业务总规模51.95亿元、承兑发生额28.97亿元,背书发生额16.14亿元,贴现质押融资额6.84亿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政采贷”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采贷”政策效果,对近年来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了摸底排查,掌握供应商地域分布、企业规模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向供应商发放“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明白纸,进一步宣传推广“中征平台”、“信用金桥”和线下金融机构的融资产品,为供应商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选择;二是积极协调,牵线搭桥,经与省市财政部门、融资平台和地方金融机构对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已与“中征平台”、“信用金桥”实现了互通互连、信息共享,全国各地银行都可以在融资平台上实时查询供应商中标项目等征信情况,可有效控制“政采贷”风险,同时银行也能在平台上接收供应商贷款申请、办理融资贷款业务,为供应商申请“政采贷”提供了便利条件。当前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已经可以在企业注册地向本地银行(或分支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贷款。积极与各供应商和银行对接,了解银企需求,充分利用各融资平台,向供应商、特别是外地供应商推荐融资政策宽松、贷款利率低、服务质量优良的金融机构,协助供应商从银行获得贷款,协调解决外地企业融资难题;三是协助供应商完善采购手续,做好政策支持,对一些在“工程招投标平台”上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我们支持采购人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补录了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积极为供应商办理“政采贷”提供必要条件。截至目前,全区已发送“政采贷”融资额1.3亿元,有效解决了供应商、特别是外地企业融资难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保密工作开展不扎实,存在泄密风险隐患。
(1)保密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表示虚心接受并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完成保密相关工作。二是于10月30日,印发《关于调整兰山区财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三是于11月4日,召开局保密办会议,专题研究《2024年兰山区财政局保密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保密计划开展工作。四是于11月8日,印发《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关于完善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梳理完善7项保密制度。五是于11月18日,传达学习《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关于完善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保密重点任务落实效果差。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4日,组成保密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各科室进行了保密检查,形成了自查和整改报告,已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向党组汇报,下一步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督促各科室做好保密工作。二是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对待区委保密办下发的保密重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三是于10月21日,传达了《通报4起失泄密典型案例》,11月4日,传达了区委保密办《涉密载体保密管理提示提醒》,并组织中层以上人员观看了《身边的网络过失泄密案》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保密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存在失泄密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信息化设备保密提示语及设备密级标识粘贴情况全面统计,对未粘贴的设备按要求全面粘贴到位。二是开展了信息化设备保密自查,及时发现风险漏洞,对个别电脑存储的涉密敏感内容已按照保密要求全部清除;三是对所有互联网计算机密保卫士安装情况自查,对没有安装的计算机全部安装到位,做好使用人员信息登记,定期使用密保卫士开展自查,堵塞失泄密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财政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理监督有欠缺方面问题
1.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管控不够全面,措施不够有效。
(1)对金融公司监管手段不够丰富全面,亟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不断丰富对金融公司监管手段,将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结合运用,提高监管质效。针对地方金融组织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打击地方金融组织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一是向各镇街下发《关于加强非法集资线索摸排的通知》,列明地方金融组织名称、经营地址、实控人、法人等信息,广泛征集非法集资线索。二是约谈所有地方金融组织实际控制人,通报近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现场签订杜绝非法集资《承诺书》,传达省局关于机构退出的有关要求。三是统一制作派发防范非法集资告示牌,要求各公司张贴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确各类公司不具备吸收存款资质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四是向各公司开户行发送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的函,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监控。五是将防范打击地方金融组织非法集资作为监管工作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低,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市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度,以备接入市级监测体系。二是每月配合市级风险化解条线,开展重大风险企业监测分析、风险防控工作。三是研究起草《兰山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实施意见》,开展全区银行业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调整银行激励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记账机构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代理记账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传达政策、组织培训、开展行业自律,不断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为,提升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协同共治机制和信息监控机制,共同利用大数据掌握代理记账执业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8月份财政局联合税务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9月份开展了无证经营、虚假承诺专项整治,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活动提升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调研,我局于10月份选取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召开了两场座谈会,通过面对面交流掌握代理记账机构运营情况、亟需解决困难问题等,切实了解代理记账机构遇到的“痛点”与“难点”,对业务问题及时辅导整改,督促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四是对代理记账机构财开展培训,将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列入兰山区财务管理技能提升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升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从而推动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保障民生、运转、工资不够有力,化解城投债务风险办法不多。
(1)“三保”压力较大。
整改情况:全力组织收入,统筹推进扩源挖潜,强化收入分析形势研判,加强日常督促协调,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紧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平台,加强对月度“保工资”支出进度进行监测,实时监测财政运行情况,及时测算库款保障水平及工资支出占比情况,重点关注库款预警信息,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最优先顺序,抓好责任落实,牢固树立稳字当头、“三保”优先的理念,多措并举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防范化解城投债务风险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名录管理、摸清底数。将区城投集团、财金集团、城发集团纳入城投公司名录管理,将城投公司债务据实录入债务系统,摸清底数、据实更新。二是健全制度,专班运行。制定《城投债风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三是强化监管、规范投资。出台了国企重大事项、投资、融资担保借款、履职待遇、薪酬、劳动人事、工资总额、责任追究等多个管理办法,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特别是投资管理办法中,明确投资负面清单,将投资项目分为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推动区属企业规范投资管理。四是多措并举、合理化债。兰山区无7%以上的高息债务,所有城投债务均按时偿付本息,未出现逾期违约情况,根据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分析,城投公司运转良好、主业规范、现金流充盈、短期偿债压力及债务总体风险可控。区财政局指导城投公司加快通过多种渠道偿还债务。一方面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加快推进债务置换,如按规定借新还旧、低息债务置换高息债务、长期债务置换短期债务等;另一方面企业立足自身运营,提升“造血”功能,加快推进城投变产投,将单纯依靠政府代建收入的城投公司,转型为产业类公司,运用自身运营所得、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处置等方式偿还债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财政评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1)评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不够。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兰山区区级财政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使评审工作细化、程序化,评审制度更完善,切实适合当前新形势下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兰山区实际,制订《兰山区区级财政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性规定,完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强化社会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兰山区区级财政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兰山区区级财政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使用办法》已完成。今后按照规定要求,对照办法内容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财政评审工作过于依赖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评审成果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兰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兰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建立负面清单登记、警示提醒、约谈通报、退出机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中介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效率低下等情形的给予警示提醒、约谈通报、暂停业务等处理。对评审工作履职严重不到位、评审数据出现较大偏差、评审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以及出现违反廉洁方面问题等情形的中介机构停止使用。督促监督提高评审实效;自我加压驱动,不断优化完善评审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手续资料完备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出具结算报告。切实保证控制价清单送达及时到位,主动督促建设单位招标文件送审,完成审核后立即发送预算清单,对于特殊应急情况及时上报一事一议。加强评审质量监督管控,特别是变更事项,严格按照变更程序对符合规定的进行核算,涉及不平衡报价的按照合同约定和评审管理办法进行相应扣减。严格要求按照《兰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程序的变更部分不予计入结算。对编制说明中出现的低级错误问题,如文字叙述错误等,对责任人严肃批评,引以为戒,严格审核。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对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严格考察,充分论证,防止高估冒算,降低非必要支出,节约成本。二是部分具备结算条件的已出具结算报告;未完成的结算报告的评审项目查找问题,符合要求的限定结算完成时间;确因程序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结算难题,专项调度,已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补充相应资料。招标文件送审后,审核后即发送预算清单,在以后工作中长期坚持。重点加强对于项目变更内容的审核,尤其对于涉及不平衡报价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办法规定进行相应扣减,长期坚持。对于不符合程序的变更内容不予计入结算,长期坚持。杜绝文字错误等低级失误,长期坚持。预算清单编制中,对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严格考察,充分论证,咨询专家及调查市场使用效率。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对全区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对政府采购人员管理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区财政局结合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一是组织开展网上商城业务培训,为配合新版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交易功能启用,帮助各采购单位熟悉掌握新系统操作功能和采购流程,10月10日--10月17日,区财政局采用网络直播方式,举办了由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的分管领导、采购人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培训会,讲解了商城直购、竞价、电子反拍、批量采购等采购业务操作流程,集中解答供应商入驻、采购交易过程中的热点问题;11月26日,区财政局又对各部门单位的网上商城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了线下培训,由市财政局和政府采购中心的有关技术人员,面对面、系统地讲解了网上商城操作流程、常见问题、预算一体化操作等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商上商城采购质量和效果。二是组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培训,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10月29日,区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区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预算编制培训,为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工作作出了指导。今后,我们将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有关采购人员、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对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印发了兰山区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配置、出租出借、公物仓等管理办法,构建了以“处置”为核心、专项资产管理办法为补充的制度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基层单位的工作责任,理顺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立足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区国资监管部门宣传主力军作用,工作中通过电话、工作群等途径,加大对我区国资监管的政策制度、工作细则以及资产状况等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突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坚决落实主管部门对国资监管的第一责任制,从根本上改变了个别单位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理念,夯实了国资监管的思想基础。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财会监督和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未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实效,2024年9月兰山区财政局与中共兰山区纪委、兰山区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并正式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的若干工作措施(试行)》(临兰纪发〔2024〕16号)。二是2024年9月兰山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融合贯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内部融合和外部协同,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经纪律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对部分单位财务收支运行管理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兰山区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市财政局通知要求于9月份通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二是积极响应省财政厅号召做好财会知识大赛报名工作,通过多渠道宣传、强力度动员,兰山区报名人数为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三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会计管理工作调研活动,选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召开两场座谈交流会,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围绕财务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将调研结果形成呈阅件报区领导阅示。四是推行财务人员“备案制”,10月中旬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信息进行了摸底统计,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备案信息库,对全区财务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五是推进“政校企”联动,11月份我局与兰山财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东财经大学、临沂职业学院就合作开展兰山区财务管理技能提升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构建“政校企”三位一体的财务人才培养新模式。六是开展财务管理技能提升培训,自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分批次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依托高校师资力量对财务人员“充电赋能”,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我区财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发挥执行财务制度模范带头作用不充分,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1)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2021年11月资产处置手续,经梳理2019年以来局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手续,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二是于2024年11月25日,对《兰山区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员积极与区国资中心对接,多次到国资中心学习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凭证附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2022年8月17号凭证付打印机费所附政府采购空调合同替换为打印机合同;并补充了2022年10月11号的集中支付凭证。二是于9月23日对《兰山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9月26日组织了培训学习。三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有效杜绝凭证附件不规范现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履行租车程序不严格,租车未按规定建立台账。
整改情况:于2024年11月25日,制定了《兰山区财政局公务车辆使用及社会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并于11月28日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坚持“一事一租”原则,做到租用车辆和公务用车同等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租用车辆和驾驶员报销费用明细,增强规范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认真落实上述公务接待相关事实基础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意识,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规范履行公务接待报销程序,“无公函不接待”。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
(1)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质量,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确保真刀真枪、“辣味”十足。二是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一个月内已将全部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根据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提交了整改方案及召开情况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评先树优标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召开会议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估程序。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先树优工作,从严推荐、从严审核、从严把关,对违反公安、纪委、计生政策规定及存在诫勉处分等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材料存在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细化落实责任,全面分析总结,及时汇报党组及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已于2024年6月24日印发《兰山区财政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今后将及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干部队伍调整不及时,金融监管员长期不轮换。
(1)原区金融监管局共有6名金融监管员,监管力量薄弱,履行监管职能受限。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监管力量,新增1名监管员从事监管工作。二是对长期从事同一类公司监管工作的监管员进行轮岗,因近期个别公司风险处置问题,轮岗工作逐步完成。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有力,整改措施不够有效问题
1.整改“顽疾”问题不够坚决。
(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作为巡察反馈频繁出现的问题,财政局作为主管单位,未能以身作则、以点带面,规范全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于10月8日-31日,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在各办公室门口张贴《固定资产明细表》,全面掌握单位固定资产现状,做到固定资产实物、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财务固定资产账相符。2024年11月25日,对《兰山区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于11月28日组织了固定资产管理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完成全区资产清查。制定《兰山区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坚持“自查与复审结合、实物与系统同步”的原则,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三是规范国资管理。自主研发创建了“兰山区行政事业资产处置管理平台”,采用无纸化办公系统模式,将线下的资产处置审批流程,转为线上进行,可实现手机端和电脑端操作,通过“处置平台+资产系统”双系统运作,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明确专人专责,提高管理质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整改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下步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8313623;邮政信箱:金雀山路57号6号楼;电子邮箱:lsqczjdjb@ly.shandong.cn。
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党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