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规定,2025年10月15日-16日,区委编办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单位,对临沂市商业学校(兰山开放大学)、临沂市中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沂明坡小学、临沂市兰山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临沂市兰山区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临沂市兰山区康复医院进行了双随机实地核查,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开展、印章使用、登记事项变更、信息公开等情况,经查,临沂市兰山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临沂市兰山区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存在未及时进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问题,临沂市兰山区康复医院存在未及时进行开办资金变更的问题,现予以公示。
兰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