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的通告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0日  点击:

为确保我区生态安全,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的通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辖区内的美国白蛾、杨小舟蛾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保证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6月15日,7月10日至7月25日,每日5:00-19:00。

二、

飞防区域西中环以西与长春路以北的主干道路(非园林部门负责的区域)、主要河流两侧林带及重点林区实施飞防。

三、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威胁。

2.在飞防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孔明灯、航模等低空飞行器等危险物品。

3.在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飞机的飞行安全。

4.飞防用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仿生制剂,对人畜无害,对环境无污染,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但对虾、蟹等甲壳动物和蚕、蜂、蚂蚱、蝎子等有不良影响,请相关养殖户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养蜂户必须在飞防前撤出飞防作业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对违反通告规定事项,影响甚至危害到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下一条: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文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