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白沙埠镇尤村东旭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2017年8月3日14:00市民在工作时间将腿摔伤,公司至今未给予报销,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该厂给予市民报销医药费及误工费,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人社局热线办回复:关于张国民咨询问题的答复 接到12345热线承办单978416后,兰山区社保办工作人员郑永祥于2017年9月7日16时10分左右用办公电话8222585与问题反映人张先生进行了联系。经了解,张先生于2017年8月3日14时左右在兰山区白沙埠镇尤村东旭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张先生咨询其认定工伤事宜。社保办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应先到工商局查询其工作单位的企业信息,然后携带该企业信息到兰山区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反映人张先生表示满意。